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出版时间:2015年5月北京第1版第1次
本书概述:本书是西南政法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研究成果、特色经验、创新案例、先进人物事迹以及学校相关的重要文献资料,系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素质教育经验的总结荟萃,也是近些年来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作者姓名: 刘想树
出版社: 中国文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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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定价:78
内容简介
本书是西南政法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研究成果、特色经验、创新案例、先进人物事迹以及学校相关的重要文献资料,系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素质教育经验的总结荟萃,也是近些年来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巡礼和检视。
作者简介
刘想树,男,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育部高等学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学术旨趣及学术造诣主要体现在国际私法学、国际商事仲裁、高校教育管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领域。曾被评为重庆市先进工作者,主持的项目于2013年获得重庆市人民政府教学成果一等奖。
第一篇 理论研究篇
思想政治教育:让大学生爱听
着力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
诚信的道德式微与规范发展——基于社会诚信体系综述的研究论纲
建立高校全方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格局——以西南政法大学经验为例
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路径
大数据时代的网络社会主义信念教育新探索
关于毕业生“流动党员”网络之家建设的一点思考
互联网时代大学生政治表达方式的研究
“乐活主义”教育实现路径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校班级自我管理新模式研究
具有“留守”经历大学生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大学生应对校园突发事件能力构成及培养途径
互联网对校园文化建设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以政法院校为例
矛盾的苏菲:90后大学生的自我意识现象分析——以思想政治教育对策为视角
论网络时代大学生心理健康的重塑模式与实现对策
心理健康教育立体化整合工作模式的构建
第二篇 特色经验篇
党建创新:“两个一对一”
引领学生自我管理教育注重思政工作队伍建设
用论辩文化弘扬“西政精神”
传播校友事迹创新育人途径
依托校友资源突出品德塑造强化职业教育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优化招生宣传渠道提升本科生源质量为学校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以创建职业规划室为平台多层次开展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
推动项目制健全高校青年志愿者服务管理机制
从“豆芽”的故事看大学生创业意识和能力的培养
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党建特色服务平台
第三篇 创新案例篇
让学生梦想成为现实——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梦想管理法”概述
探寻师生身边平凡的感动构建校园精神价值的坐标
开拓创新勇创佳绩努力开创学生工作新局面——刑事侦查学院学生工作创新案例
培养知行合一学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五位一体”学习型党支部活动简介
聚爱为善凝微成多——大学生的志愿服务之行
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让公益放光——经济法学院青年志愿者系列活动
构建优势互补、协同作战的学生思政教育工作联合体
关于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创新的再思考
大学生就业诚信与提升策略:基于案例分析
浅谈辅导员如何在学风建设中发挥作用——以行政法学院2009级本科为例
……
第一篇 理论研究篇
思想政治教育:让大学生爱听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信息化浪潮的来袭,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深,以及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正面临着一种价值多元、形式多样的复杂格局,工作方式、方法和手段也正面临着一次深刻的转型。“一个人、一个键盘、一段文字”的“自媒体”特征,使得似乎一个人的“三言两语”就可以代表一个事件并引发一个大热点,极个别所谓的“意见领袖”在网上的新闻聚合和放大效应可以左右所有舆论。这看似荒唐的话,却在诸多高校的网络舆情事件中得以印证。由此,我们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键盘敲击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时代已经来临。”如何应对这一网络时代的严峻挑战,已经成为当前全国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
无法回避的“虚”
似乎网络是虚拟的,但它却是基于真实的现实生活而又对现实生活极具反作用的一种虚拟。这种虚拟是现实的拓展,更是人们思想空间、心灵天地的扩展,这种扩展当然对人的思想产生引导和撼动。因此也引发在当前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着一些无法回避的“虚”。
一是网络恢恢,“我的地盘我做主”。随着社会、文化日趋多元,加之网络不受现实社会身份、年龄、地位、地域的限制,这些多元思想文化、价值观念以及低俗无聊、文化垃圾等并存信息蜂拥而至,已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地投射到几乎人人上网的高校。网络的无限性、多元化与80后、90后为主体的当代大学生的自主性、独立性很容易结合,导致今天在校大学生在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上的深刻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引发当代大学生价值观念的多元、理想信仰的缺位。
二是网络天地无限而往往“手长衣袖短”。由于一些文科院校对技术发展的不敏感性和接触的滞后性,存在“用网多,建网少”、“上网多,懂网少,懂网络技术的更少”、“懂网络方便快捷的多,懂网络负面影响的少”的现象,对校园网络建设的经费投入、机构设置、管理制度、人员配置等严重不足,网上舆论阵地占领、网上引导存在较大的差距,导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出现“网络缺失”。因而在一些网络舆论阵地的“争夺战”上,被极个别的人聚合放大,而校方显得方法不多、手段不够,对学生思想的有效引导不力。就像马云所说,“我感觉中国上网的人的素质总体来说要比不上网高,但是在网上发表观点的人,总体是网上水平最差的那一帮人”。这就要求素质高的人除了上网浏览外,还应该在网上“唱读讲传”。
三是“两课”遇见“一网”。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当代大学生在接受信息上由原来的“单一灌输”变为了“互动共享”,学生有了更多可以独立发表意见、交流思想的平台和空间,“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以及“QQ、博客、微博”等已成为他们学习认知、了解社会和相互交流的主要渠道之一,这对“两课”等传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式产生了较大的冲击。据我校2009年对部分学生的抽样调查显示,只有64.6%的学生对“两课”的总体评价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有20%的同学明确表示不满意,68.8%的学生对“两课”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在授课内容和授课方式上。由此可见,“两课”的实效性、吸引力正在被网络快速削弱。
这些无法回避的“虚”导致部分高校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出现两个薄弱环节:一是“网络阵地”的缺失;二是如何利用网络因势利导把思想政治教育做到大学生心坎上的方法不多。这也促使我们不得不开始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如何“由实到虚”再到“虚实结合”,最终取得实效。
传统向网络拓展,网络向心坎迈进
面对网络对当代大学生的深刻影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不仅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网络的作用,而且也要对互联网及其技术发展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和全面的了解。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多上网,多用网”,而且也要“很懂网”。进而,让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现“从传统方式向网络方式的拓展,从网络阵地向学生心坎的迈进”。
做好传统的“实”。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传统的“实”是基础和内核,也是诸多成功经验的总结和积累。长期以来,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始终本着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一原则,确立起为国家培养“专业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刀把子”和“枪杆子”的方向,努力塑造了西政学生“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特质。学校采取了一系列“实”的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树典型”,坚持“以先进校友事迹教育在校大学生”;二是“重论辩”,培养学生是非观念;三是“强党性”,以党建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四是“扬正气”,对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素质教育;五是“讲亲情”,对学生提倡亲情化管理;六是“夯基础”,有针对性地掌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手资料和参考依据。
既不避“实”,也要就“虚”
在坚持并做好传统“实”基础上,应对“键盘敲击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时代,我们应该既不避“实”,也要就“虚”。不仅要直面那些无法回避的“虚”,更要“由实到虚”、“虚实结合”,进而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一是要筑阵地、建队伍,启动“五个一”。以建“高校内网”为契机,成立一个“网络舆情研判中心”,建设一支“学生网络评论员队伍”,建成一套涵盖学校、学院、群团组织、全体班级的“四级网络体系”,办好一个“红色网校”,建好一个“校内论坛”。
二是要拓展“网上一对一”。“两个一对一”主题实践活动是我校党建工作的一个特色,即“一个教职工支部资助一名贫困生,一个教职工支部联系一个学生寝室”。而“网上一对一”是该项活动的深化,即“一个教职工党支部联络一个学生QQ群”,形成教职工“定员、定期”与学生在网上交流,了解学生所思所想,答疑解惑,成为学生的知心“网友”。
三是要开展“支部建在网上”活动。以学生党支部为单位,以任课教师为指导,把“博客”、“微博”(或者QQ群等网上互动交流工具)建到每一个学生支部上去,充分发挥“课内和课外、线上和线下、教师和学生”双向交流和引导作用,实现专业知识传授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结合和统一。
四是要开展“网上唱读讲传”活动。积极探索并创新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吸引力强、学生广泛参与的“网上唱读讲传”活动,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网络文化建设,建设与学校传统和主流文化相一致的校园网络环境,营造教育启迪、亲和凝聚、陶冶塑造的网上育人氛围。
五是要建立“三位一体学生德育考核机制”。配合系列网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坚持以学生的德育为中心,单独建立一套涵盖任课教师、辅导员、学生在内的可量化的“三位一体学生德育考核机制”,并将学生的德育成绩与在校评优、考试成绩、用人推荐等各种选拔结合起来,与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的工作考核结合起来,建立起全方位的育人机制。
着力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本文以下简称《纲要》)指出: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领会贯彻《纲要》精神,积极探索法学人才培养改革创新之路,不断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不仅是法学教育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对法学教育的必然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确保人民当家做主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经过六十多年的努力奋斗,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法律制度逐步健全,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另一方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不断提高民主法治建设的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立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社会各界对公平正义的关注、追求和质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而高水平的公平正义,需要高质量的法学教育和法学人才。目前,高等法学教育的规模已经很大,甚至过大了,应对扩张法学本专科教育的冲动有所降温,把主要精力放在培养大批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上。全面提高法学教育质量,培养既能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核心理念,又能秉承公平正义、实事求是的法律职业工作者理念,同时具有丰富的人文素养和熟练的法律工作技能的专门人才,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一、强化对法学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
法学教育长期受“应试教育”困扰,往往仅凭法学知识的多寡、对西方法学概念的了解与否来判断法学人才的质量高低。中国的法学历史悠久,但现代意义上的法律职业存在的历史却很短。国家的法治体系虽基本建成,但公民整体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近年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现象屡有发生,这使我们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乃至大学法学教授这些广义上的法律工作者面临着严重的职业公信力的挑战,甚至由于各种不正常的现象而蒙辱。要使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法律工作者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高质量的法学人才培养是不二的选择。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培养高质量法学人才的灵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治国理念的有机组成部分。高等法学教育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引,使受教育者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就这个意义而言,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养是灵魂。离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单纯的法律知识传授和法律职业技能训练就会迷失偏离方向。只有培养出信念执着坚定、自觉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化为自身行动指南的建设者、接班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才能在健康的道路上稳步前进。
法律职业伦理是培养高质量法学人才的向导。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人在从事法律职业及其相关活动时应遵守的道德准则的统称,主要包括忠诚法律、法律至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正确对待当事人、廉洁自律等内容。
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人必须具备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原则。从一名青年学生成长为法律职业人,法学教育必须担负起职业伦理教育的培养重任。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尺度。法律职业人在从事职业活动时是为社会成员的相互关系做出判断、协调。只有心存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具有道德理性的人,才能在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时做出正确的选择。法律职业人心中秉承法律职业伦理精神,在从事法律职业中才会真正自觉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而不会成为法律工具理性的奴隶,甚至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违反法律。
当然,法律职业伦理的形成还需要受教育者学会主动去感知了解社会,并形成自己独立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思维判断能力,但学校教育始终是第一课堂,有助于为青年学子做好最初的职业伦理启蒙,为他们未来树立正确的职业伦理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二、提升对法学人才的有效知识教育和能力培养
有效的知识教育是培养高质量法学人才所必须。法学教育需要受教育者接受良好的素质教育,保证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形成健全的人格。在法学教育中,让受教育者掌握丰富的知识是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前提。高质量法学人才的知识内涵至少包括三方面:一是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坚实的法学知识基础是造就优秀法律人才的必备条件,储备必需的法学知识资源,是法学人才培养的内在要求;二是丰富的社会实践知识,法律是为现实社会服务的规则,只有了解国情,才能防止人才培养与现实社会脱节,不了解现实社会,不熟悉现实中的社会关系和法律法规,人才培养就会陷入自说自话的尴尬境地;三是对经济、历史、哲学等知识均有一定基础,培养知识全面的复合型人才。
注重能力培养是提高法学人才质量的关键。高素质法律专门人才应具备以下几种能力:一是自主学习的能力,二是适应法律职业需求的工作业务能力,三是适应社会、与人沟通协作的能力。现代社会知识更新加快,只有养成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习惯,才能不断提升知识水平,完善知识结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法律职业人才的工作业务能力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思辨能力,二是职业表达能力,三是职业探索能力。培养思辨能力,才能对法律法规概念正确理解,对法律逻辑合理推理论证,对复杂法律关系做出正确判断;培养职业表达能力,才能对法律事实进行陈述,就法律关系形成严谨的法律文书;培养职业探索能力,才能对法律事实和复杂法律关系进行调查、搜集、论证,透过现象把握事物本质。适应社会、与人沟通协作的能力是最容易被受教育者忽视的能力。特别是当90后独生子女群体成为受教育主体后,对大学法学教育培养受教育者适应社会、与人沟通协作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受教育者独立、自我意识与法律精神传递中强调的个体权利和个人诉求极易形成共鸣,如何合理引导这种共鸣,防止因过分强调个人意识而歪曲理解法律精神,使法律精神成为为过度自我意识和各种错误行为辩护的借口和理由,是法学教育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培养沟通协作能力尤其是团队协作精神十分必要。
三、改革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机制
发展高等教育事业,核心要义是“质量”,根本途径是“改革”。《纲要》指出: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必须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对于法学高等教育而言,重新认识和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探索实务教育的新举措新方法,是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
找准定位有利于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纲要》要求高等教育要“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这是新时期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定位,也要求我们深刻认识法学人才培养的层次性,找准定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在全国有600余所大学举办法学专业,法学本科招录数量相对饱和。这要求高等法学教育在办学实践中必须准确定位、突出特色、差异化发展。各法学院校应根据自身学科基础和优势,明确不同的层次定位:一是立足本科法学教育为根本,重点强化法律建设培养和素质教育;二是法学本科教育和专业硕士培养并举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重在强调厚基础的前提下提高本科法学教育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硕士的实践能力;三是以专业硕士、学术硕士培养为主,重点发现和培养具有潜质的创新人才,为法学教育发展和依法治国战略输送专业拔尖人才。
根据人才培养层次和定位的不同,法学人才培养有不同的探索方向:对于通识教育,重在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和相关社会科学知识教育,培养具有民主法治精神和理念的社会人才;对于技能型人才培养,积极探索重点突出职业技能的培训和从业资格训练,增强法律人才适应社会的职业素养;对于研究型人才培养,尝试健全本硕连读培养机制,为博士等高端研究人才的培养提供来源,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高端人才。
加快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探索“订单式”培养之路,深化法律实务与法学教育的交流融合
法治社会必须有以法律职业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法学教育,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既能强化人才素质与职业的结合,适应社会需要,也可以体现并维护职业的崇高与神圣,更好地实现特定职业的社会作用。目前由国家多个部委联合发起的“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就是基于“订单式”培养的有益探索,由地方司法机关招录本科毕业生,派送到指定政法院校攻读本科二学位或硕士学位,大学按照用人单位的需求实施委托培养,这在形式上已经表明了向职业教育迈进的趋势,关键看实施中的培养方案、师资、教学条件等能否满足职业教育的要求。
由于法律职业要求从业者需具备丰富的社会阅历、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多学科的知识储备以及良好的人文素养,这就决定了法律职业从业者有必要定期“回炉”和“充电”,开展在职轮训将是校方、求学方、用人方三方都容易接受的途径。法学教育在这一领域大有可为,值得深入开发和拓展。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西南政法大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丰富实践教学内涵,积极推行实务教育。一方面,在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保障实务教学课时的同时,加强资源整合,创造实务教学条件,更新实务教学内容,并不断充实实务师资,聘请了一批实务部门的精英担任兼职教师,建立了教师实践教学调研制度、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制度等,使教师在实践中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实践课程内容的更新。另一方面,学校还以提高学生的三种能力为目标,建立了以“课内实践教学平台”、“实务信息拓展平台”、“课外实务指导平台”、“社会实践训练平台”和“实践理性强化平台”五大平台为支撑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内实践与课外实践、专业技能与科研创新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将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努力打造务实创新的法律人才。
2.以司法考试为导引,加强法学教育教学改革
司法考试作为法律职业人才的从业资格考试不仅包含所有法律主干课程知识,还包含相关现实法律适用推理、法律职业实务技能等多方面内容。司法考试已经成为检验和提高法律人才职业知识与能力的重要机制和法学教育的风向标。在保证司法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考题质量的前提下,强化培养通过司法考试的能力,不是简单培养受教育者的应试技能,更有助于受教育者融会贯通、消化法学课程中条块化的知识结构,为其走入法律行业奠定基础。因此,在法学教育中以司法考试为导引,积极探索实务教育新途径,应成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又一方向。
3.实行分流培养,因材施教、按需施教,建构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的双向三段法学教育体制
考虑到法律专业本科生并不都从事法律职业,在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可以设置分流机制,保证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接受有效的法律职业教育。
中国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可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主要进行法律基础知识和相关社会科学知识的教育,奉行“通识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原则,不直接与法律职业相联系,属于法学基础性专业教育。学生毕业后可以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可以在法律职业外的各领域就业。第二阶段是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阶段,继续由大学承担,可以视为研究生教育层次,但目标不是培养研究人员,而是法律职业人才,奉行“职业教育”的原则,类似于现在的法律硕士。这一阶段在进行高层次专业教育的同时,要将实务教育融合到教育内容中,既要强化实务理论教学,又要吸收实务部门人员担任教员,组织学生到实务部门进行必要的交流。第三阶段是完全职业教育阶段,完全由实务部门承担,是脱离大学教育的独立阶段,主要对将要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时间应不低于12个月。接受职业培训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便可以申请从事法律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