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就言语交际概述、交际主体、交际目的、语境、话语、交际原则进行了研究。
作者简介
江结宝 1953年出生,安徽潜山人,安庆师范学院文学院教授,安庆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曾在《修辞学习》、《语文建设》、《语言文字应用》、《戏曲研究》、《江淮论坛》、《中文自修》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主编或参加编著11部,如《二十五史智慧大全》(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中华典故大辞典》(安徽文艺出版社,1995)、《历代寓言》(中国青年出版社,2011)等;出版的学术专著有:《骂詈语言研究》(人民日报出版社,2005)、《言语交际论稿》(线装书局,2007)。
第一章 言语交际概述
第一节 言语交际的本质
一、语言和言语
二、言语交际
三、言语行为
第二节 言语交际的过程
一、言语交际过程的一般图式
二、意思“剪刀差”
三、言语交际四要素
第三节 言语交际的研究
一、言语交际的意义
二、言语交际的研究
第二章 交际主体
第一节 交际主体的素质
一、交际主体的能力
二、交际主体的性格
三、交际主体的为人
第二节 交际主体的角色
一、交际主体的两种角色
二、交际主体的角色定位
第三节 交际主体与交际对象的关系
一、两种关系
二、交际主体同交际对象之间的关系对于言语交际的影响
第三章 交际目的
第一节 言语交际是一种目的性行为
一、动机与目的的联系和区别
二、言语交际的目的性
第二节 交际目的与话语目的的关系
一、话语目的是交际目的的显现
二、话语目的与交际目的并不一致
三、交际目的的隐蔽性
四、话语目的的生成受到理解的制约
第三节 交际目的的种类
一、既定目的和即时目的
二、主要目的和次要目的
三、核心目的和支撑目的
四、显性目的和隐性目的
五、个人目的和社会目的
第四节 目的的层次性
……
第一章 言语交际概述
第一节 言语交际的本质
一、语言和言语
语言和言语的区分是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1916)中提出的。
索绪尔在该书“绪论”里指出,人类“言语活动”(language)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语言”,一是“言语”。在他看来“语言”是社会的,是“一种表达观念的符号体系”,“言语”是个人的,是“人们说的话的总和”。索绪尔有关“语言”和“言语”的区分已为大多数人所接受。按目前一般的理解:所谓“语言”,从结构上看是一个音义结合的符号体系,从社会作用上看主要是一种交际工具;而所谓“言语”则是人们运用这个符号系统、这个交际工具去说话(或写话)。赵毅、钱为钢:《言语交际》,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
对于言语,人们还有这样的理解:
言语即语言的具体运用及其运用结果……言语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运用语言的过程即言语活动,也就是说或写的表述过程及其相应的听或读的理解过程;二是运用语言的结果即言语活动的结果,也就是口头的或书面的言语作品。蔡富有、郭龙生主编:《语言文字学常用辞典》,北京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这表明,言语既指言语作品,也指言语活动、言语行为;言语作品又有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这里关于“言语”的理解,给我们很好的启示和指导,本书对于言语的认识和研究,就是基于这样的理解。
二、言语交际
交际有多种方式,以言语的方式(口头的、书面的)进行的交际就是言语交际。具体说来,交际双方在特定的语境下以言语的方式进行情感、信息等的传达、交流和沟通的行为,就是言语交际。
言语交际至少是两个人之间的活动,因此言语交际不包括“自言自语”这种单个个体的言语活动。写日记,严格地讲是单个个体书面语方式的自言自语,也不属于言语交际行为。
口头形式的言语交际过程必然伴随着非语言行为,例如身势手段、面部表情、各种副语言,这些非语言行为对于交际目的的实现起着重要的作用。
言语交际是对语言的运用,当然要遵循语言规则;言语交际又是一种社会活动,必须遵循语言规则以外的种种其他规则,例如种种交际原则。
三、言语行为
行为是人的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出的外在的活动。跑步、跳高、打水、挖土、吃饭、开车等是行为,“言语”,即说话也是行为。人们习惯上把“言”(即言语、说话)和“行”分开,甚至对立起来,称“说是说,做是做”,“言”和“行”不是一回事。现代行为理论不这样看,认为“言”和“行”是一回事,言语本身就是行为,是和跑步、开车一样的行为,不过“言语”这种行为有自己的特殊特征,因此值得特别研究。例如:
①小张,把我的自行车推过来。(指令)
②臭小子,大爷今天不同你计较,你等着吧!(威胁)
③明天是你爸爸生日。(告知)
④张三,我们公司不欢迎你这样的人,你明天不要来上班了!(解雇)
以上四句话,分别完成了“指令、威胁、告知和解雇”等四个行为。说话人的确只是动口说说,但是真切地实现指令、威胁等一系列行为。所以,言语就是行为。
最早发现言语就是行为、说话就是做事并提出言语行为理论的人,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Austin),他在1962年出版的《论言有所为》一书中提出了这样的看法:当人们每说一句话的时候,一般总涉及三种不同的行为:言内行为(locutionary act)、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 act)和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 act)。这三种行为,大致可做如下解释:
言内行为:指说话本身,即说出有意义的话语,这本身就是一种行为。
言外行为:指说话人通过说话所实施的某种行为,也就是话语意义所体现的行为。
言后行为:指话语对听话人或其他人产生影响从而取得某种效果的行为。
三种行为中,最有价值、最受重视和追捧的是言外行为,这是说话所做之事的体现,是说话人的意图的体现。言外行为涉及语言所能指称的人际关系的全部内容,内涵极其丰富复杂,需要分类型、分层次描述(可参见本书“话语”章),如果平铺着列举,可以罗列出很长的一串概念,如:
言外行为涉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内容丰富,除刚才举过的外,还包括“判断”、“估计”、“建议”、“劝告”、“催促”、“推荐”、“提供”、“解雇”、“招呼”、“请求”、“求婚”、“命名”、“打赌”、“发誓”、“同意”、“感谢”、“同情”、“安慰”、“赞扬”、“让步”、“放弃”、“诅咒”、“嘲笑”、“谴责”、“抗议”、“悔恨”、“确认”、“否认”、“接受”等行为。赵毅、钱为钢:《言语交际》,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
录下上述罗列,是想帮助读者对于言外行为的内容及其复杂性有个初步认识,不过,可以想到,像这样罗列下去,也难以找到它的尽头。“人们使用语言所实施的言语行为究竟有多少种,有人估计过有一千种以上……”何兆熊主编:《新编语用学概要》,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一般情况下,人们总是希望自己的言语行为产生预期的“言后行为”(其实,也就是言语目的的实现),实施说服,总希望人们能信服;发表建议,总希望人们能采纳;诅咒他人,总希望能兑现,至少能刺激听话人的情绪,让他们产生愤怒、沮丧等不愉快的心情。正常情况下,说话而不追求言后行为的应该是极少见的,或者几乎不存在。例如,碰到了不愉快的事情,找个朋友说说,明知那朋友不能解决问题,也并不指望那朋友帮助解决,但还是要说。尽管如此,说话人还是有所希冀的,他希望对方了解自己,理解自己,甚或同情自己,这种希望就是说话人所追求的言后行为。不过,言后行为并非时时处处都能完全实现,有时甚至根本不能实现。例如,听话人对于说话人的言语根本不予理睬,听了等于没听。即使是激烈的诅咒,有的听话人也是一笑了之,内心平静如潭水;有时言后行为与言语的“言外行为”的内涵截然相反,如本来是实施表扬,听话人听了心里却不是滋味,感觉是嘲弄、诋毁,因而做出沮丧或恼怒的反映。
言语行为理论“开拓了从行为的角度来研究语言的使用这条道路”顾曰国:《Austin的言语行为理论:诠释与批判》,见严辰松、高航:《语用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让人们懂得了说话就是做事的道理,引发对于言语行为具体种类的深入研究,即对于话语意图的深入研究,同时,既然说话就是做事,那么“人类言语交际的基本单位就不是句子或其他的语言表现形式,而是某种行为的实现”。赵毅、钱为钢:《言语交际》,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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