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试图对比较文学进行一种既简洁又全面的介绍,其中涉及比较文学的对象、方法、特点等诸多问题,既有对学科基本规定性的探讨,又有在中西两大文学系统之间探寻不同民族文学本质特征的共同规律性问题,将理论阐述与个别具体分析相互结合,以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中外文学现象作为研究实例,以期达到窥斑见豹、举一反三的效果。
作者简介
孙少佩 女,1964年出生,海南三亚市人。华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现为琼州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外国文学和比较文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在《作家》、《时代文学》、《琼州学院学报》、《文学教育》等核心期刊及省级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篇。
第一讲什么是比较文学
第二讲影响研究理论与实践阐释
希腊悲剧孕育的一朵奇葩:《雷雨》
从《春之声》到《欢乐》
——浅析意识流对中国新时期文学的影响
第三讲平行研究理论与实践阐释
从平行研究角度看《十日谈》和《拍案惊奇》中爱情主题之比较
面对荒诞的选择
——方鸿渐与莫尔索人物之比较
于连、高家林人物形象比较
第四讲阐发研究理论与实践阐释
叔本华的悲剧学说与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
第五讲当诗学在跨越中对话
论柏拉图的“迷狂说”与严羽的“妙悟说”
第六讲当“形象”在“他者”目光中变异
“中国形象”:《女勇士》中的“他者”
“中国形象”:西方语境中的传统中国
第七讲中西小说比较
参考书目
第一讲什么是比较文学
比较文学是一门诞生于19世纪末期的年轻学科。进入20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它盛行于世界各国,发展得极其迅猛,现在已成为国际文坛上最有活力、最有成就、最受青睐的学科之一,因而被认为是当今世界上的一门“显学”。
然而,就是这样一门如此活跃、如此富有生命力的学科,从确立到现今的历史虽然相对较短,但屡次遭受严重误解,甚至产生倾覆的危险。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大程度是因为人们对比较文学本质意义上的规定性尚缺乏准确把握。同时,也是因为学科本身的复杂性,甚至到目前还很难对此作出明确的界定。但可以肯定的是,伴随着一次次的挣扎、蜕变,比较文学正日渐成熟,显示出独特而强大的生机和魅力。
什么是比较文学?这是一个最简单而又最基本的问题。然而,一百多年来,这个偌大的问号就像一桩悬案,自始至终都在伴随着比较文学的脚步,直到今天也没有得到圆满的解答。由此可见,任何一门学科都是随着人们的研究实践和认识水平的发展而发展着的。因此,对于学科的界定也在不断地进行着调整。比较文学也是如此。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理解和把握。
第一,比较文学不是文学种类。
与“当代文学”、“现代文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浪漫主义文学”、“现实主义文学”等不同,比较文学不具有“一般文学创作”或“某一时期、国家或地区的作品”的意义。参见韦勒克:《比较文学的名称和性质》,于永昌、廖鸿钧、倪蕊琴编选:《比较文学研究译文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38页。“文学”从语义上的层面讲,无疑包括了文学创作和文学研究两个方面。前者主要指文学创作的主体及其创作的作品,以及从文学主体到文学作品的创作过程;后者则指对前者的研究,这种研究应该包括文学理论探讨、文学史的论述、作家作品的批评等方面。文学创作与文学研究二者相互依存,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当我们说中国文学的时候,指的是从古至今五千年来的中国作家及其作品和对这些作家作品的研究;外国文学指的是从古至今的所有外国文学作家及其作品和对这些作家作品的研究。现代文学、古代文学、20世纪文学等类似的概念无不包含了各自领域的文学创作和文学研究两方面,具有总体的意义,而其中的文学研究仅是这类概念的一个部分。但比较文学就不同,它不是一个总体性的概念,不包括文学创作,而只是一种文学研究。比较文学是受到当时流行的“比较生理学”、“比较解剖学”等的启发而产生的。因而,比较文学中的“文学”是特指一种文学研究,是文学研究中的一个分支,而不是现在一般所指的“文学创作”或“文学作品”。明确了这一点也就明确了比较文学的学科归属和基本属性,这门学科也就有了质的规定性。
第二,比较文学不等于文学比较。
比较是人们在进行研究时常常使用的一种方法。当“比较”与“文学”联系在一起时,我们常常会“望名生义”,把它理解为用比较的方法研究文学。随之而来的便是凡运用比较方法进行的文学研究皆称之为比较文学。然而,比较方法并非比较文学所独有,即便是就文学研究而言,运用比较方法是古已有之。因而,这实在是一种误解,是因为人们没有认清这一学科的真谛,也没有认清这一学科的独特价值与意义。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就是基于这样的立场来贬低比较文学:
“比较方法不过是一种研究的方法,无助于划定一种研究领域的界限。对一切研究领域来说,比较方法是普遍的,但其本身并不表示什么意义……这种方法的使用十分普遍(有时是指大范围,通常则是指在小范围内),无论对一般意义上的文学或对文学研究中任何一种可能的研究程序,这种方法并没有它的独到特别之处。”
克罗齐正是出于将比较方法看作比较文学的本质的误解,从而否定了本学科存在的必要性。
然而,这里的“比较”绝非一般方法论的意义,而是具有学科性质的意义。它既包括跨越国家、民族、语言、文化界限的文学比较,也包括文学与其他学科的比较。它是一国文学与另一国文学之间或多国文学之间的比较,也是文学与人类其他表现领域之间的比较。这里的“比较”是有前提的,它意味着跨越和沟通。从地域观念上,跨越和沟通国家民族的界限;从学科领域上,跨越沟通文学和其他学科的界限。只有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的比较研究,才是比较文学。由此可见,“比较”的真谛在于跨越和沟通既定界限,比较文学的本质也就在于它是一种跨界限(民族、国家、语言、文化的界限和学科界限)的文学研究。再就方法而言,“比较”也并非比较文学的唯一方法,用韦勒克的话说:“在论述的过程中,描绘、特性刻划、阐释、叙述、解说、评价等方法同比较法一样经常地被运用。”韦勒克:《比较文学的名称和性质》,于永昌、廖鸿钧、倪蕊琴编选:《比较文学研究译文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44页。可见,将比较文学简单地等同于文学比较实在是以偏概全,因此不免对比较文学学科的地位、价值、意义等产生误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