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出版时间:2017年6月第1版第1次
本书概述:本书是一本介绍维和警察武力使用分级训练的知识型读物。维和警察武力使用分级训练是维和警察在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时,按照迎战原则的要求,尽可能准确地评估危险情形,对潜在危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将可能面临的险情作
作者姓名: 杨福芳
出版社: 光明日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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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定价:39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本介绍维和警察武力使用分级训练的知识型读物。维和警察武力使用分级训练是维和警察在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时,按照迎战原则的要求,尽可能准确地评估危险情形,对潜在危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将可能面临的险情作出做大程度的避免及化解,并根据现场的威胁而选择相应武力使用的方法,是保护维和警察执行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实战技能方法。
作者简介
杨福芳 (1982-),男,山东济宁人,中国维和警察培训中心实战训练教官,讲师。2012年4月,赴非洲博茨瓦纳参加联合国维和教官培训,取得了联合国维和教官资格。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在联合国利比里亚任务区执行维和任务。
第一章 维和警察武力使用分级训练要则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维和警察武力使用分级训练基本流程
第二章 维和行动迎战原则的基本要求
第一节 迎战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武力的使用程序
第三章 语言控制技能
第一节 基本语言控制技能
第二节 语言控制的综合运用
第四章 徒手防控技能
第一节 基本徒手防控技能
第二节 徒手控制技能的综合运用
第五章 警械防控技能
第一节 基本警械防控技能
第二节 警械防控技能的综合运用
第六章 武器防控技能
第一节 基本武器防控技能
第二节 武器防控技能的综合运用
第七章 防控技能的综合运用
第一节 防控技能戒备姿势
第二节 防控技能的变化使用
第一章 维和警察武力使用分级训练要则
维和警察武力使用分级是维和警察在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时,按照迎战原则的要求,而选择相应武力使用的方法,是保护维和警察执行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实战技能方法。它的运用可以使维和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做到如何防止和制止执法对象对自身的暴力攻击,使自己尽可能准确地评估危险情形,对潜在危险实施有效控制,将可能面临的险情做出最大程度的避免及化解,从而最大程度保护自己,一旦冲突发生,维和警察也能运用有效手段予以防控。
维和警察武力使用水平表现在维和警察执行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安全控制能力。面对危险、复杂的任务区环境,在种类繁多的维和行动勤务下,如何有效地排除、避免和控制危险是每一名维和警察应该具备的能力。维和警察执行勤务常常要面临危险,常常要处置危险,可以说危险伴随着维和警察的勤务行动,维和警察是与危险的零接近。在联合国维和任务区,维和警察在协助当地安全力量执法中,经常处于执法的一线,面对各种复杂的执法现场和维和勤务,其首要的任务是有效地控制住局面,为维和任务的完成提供有利的条件。为此,维和警察要对现场情形的各种危险信号或迹象进行观察和分析,做出判断;根据判断,利用行动现场的条件(如嫌疑人的情况、现场人群情况、警方的优势和劣势以及现场的周围环境情况等),安全地接近目标或占据地势或通过目标地段,从而把握有利的行动因素,争取行动的主动。维和警察巡逻到危险地段,需要对嫌疑人进行盘查时,需要对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时,需要对嫌疑车辆进行检查时,当追捕逃犯需要进入危险的现场时,都必须对现场的地形地貌和其他各种情形做出迅速的观察和分析,占据或通过有利位置,把握好行动的时机、节奏及方式,尽可能保证自己在安全的前提下去处置各种情况,去执行各种维和任务。为此,维和警察必须具备安全控制的能力,要做到有效地控制危险的发生。
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是中国警察在国际舞台展示其能力水平的主要方式之一,应抓住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现实需求,自觉地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大局,遵循联合国核心执法理念,紧紧把握住维和任务区的现实需求,深入系统地开展维和训练,确保维和警察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联合国人员、设施及维和任务区平民的安全,并致力于维和任务区安全力量建设,广泛传播中国警务文化,积极地走出去,占领国际维和行动的制高点,将中国警察的良好形象和过硬的执法素质充分地展现于国际舞台,展示中国警察的一流风采,为维护世界和平积极地贡献力量。
联合国有句名言:“维和人员执行维和任务,首先考虑的是安全,其次是安全,再次是安全,最终还是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一切行动。如果没有安全,那么一切将为零。”联合国对维和人员参加维和行动具有非常高的安全要求,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不同于在国内开展的执法行为,要最大限度地确保武力使用的克制性,尽可能地去化解或解决矛盾,而不是制造矛盾,致力于维和任务区的和平进程建设。但是所有这些都具有一个前提,维和人员首先能够确保自身的安全,面对复杂、危险的维和任务区形势,维和人员要具备这种能力对危险进行评估和规避,只有保护好自身的安全,才能更好地保护任务区居民的安全,才能更好地促进联合国维和任务区的和平进程建设。
第一节概述
维和警察在执勤过程中,会面对形形色色的暴力嫌疑人,其中有的对维和警察进行语言性攻击,有的进行主动性攻击,有的进行暴力性攻击,有的对维和警察进行致命性攻击,维和警察要针对目标人的对抗层次,做出武力反应,对其反抗行为进行武力分级处置。为了使维和警察在执法中对武力分级控制有进一步的认识,把握适宜的武力控制程度,避免不合理地使用武力,并在维和行动中按照同意、中立、非武力的原则去实施。在实战训练时,就应该按照武力分级的层次,开展相应的技能训练。
现将维和警察武力使用分级按照武力使用由低到高的层级进行了划分(见图1-1-1)。
在实战对抗时,为了确保维和警察的安全,达到对现场控制的目的,维和警察根据对方的对抗层次,通常情况下,会选择“高一级”的武力使用,占据武力优势。武力使用分级是由控制战术链所组成,它从维和警察出现就开始动用武力。
第一,维和警察到达现场,全副武装,通过语言、装备、着装、统一的行动等,加大现场的威慑力度,给对方施压,使对方不敢反抗,或让其明白暴力反抗要承担的后果。
第二,依据对抗层次,针对对方的口头抗拒,积极地进行引导和劝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语言控制对方,做好解释工作或进行必要的警告,争取和平解决问题。
第三,现场对抗的层级升级,出现了一定的肢体对抗,维和警察应尽可能采取徒手防控手段,充分运用徒手攻防技能、控制技能、解脱技能,及时地限制或控制住对方的暴力攻击行为。
第四,现场对抗的层级继续升级,出现了棍棒等非武器的攻击,维和警察应及时提取警械装备,进行相应的防控与打击,可选择使用催泪喷射器,对对方进行有效限制,也可选择使用警棍,对对方进行必要的打击。由于警械是非致命性武力使用,在使用时,应避免对其致命性部位的打击,主要针对非致命性部位的攻击。
第五,现场对抗的层级升级,对方使用武器攻击,维和警察应果断使用致命性武力,使用武器警告和控制对方,如情况允许,按照迎战原则的要求,果断进行射击。
武力使用分级是维和警察使用武力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是按照迎战原则的要求,选择使用相应的武力。但是,在实际过程中,维和警察对武力使用的度把握不准。在维和行动中,有的维和警察存在滥用武力,有的过度使用武力,有的不敢或害怕使用武力,这不但影响了维和警察完成各项勤务活动的质量,同时还削弱了维和警察执行勤务活动应有的国际效应。使用武力的目的是保护联合国的每一位成员,保护当地居民,是为了制止暴力犯罪行为,使其依照迎战原则的要求受到惩罚,而不是惩罚暴力的手段,更不是从肉体上消灭暴力分子,这就要求维和警察在行动中使用武力要体现“以人为本”,需要维和警察在使用武力时要适当。
维和警察在使用武力时,能用语言控制说服对方达到目的的,不要动用徒手控制。能用徒手控制达到目的的,不要动用警械控制。能用警械控制达到目的的,不要动用武器控制。在武力使用时采取“不反抗,不控制”的原则(但警惕性时刻保持着),并且尽量选择最小武力的原则,就是保证达到控制目的的前提下,使用最低程度的武力。达到目的后,必须立即减缓或停止使用武力。比如,对方使用凶器进行攻击,按照武力对抗层次来讲,应选择警械或武器的控制层次,但这时,如果经过维和警察的语言控制,对方放下凶器,服从维和警察的命令,就不必动用相等或“高一级”的控制层次。这就是说,在实际运作中,维和警察使用武力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同样的一个因素,在某一个案例中,可能需要增加武力控制手段的强度,而在另一个案例中,则可能要降低武力控制手段的强度。
另外,在面对强大的国际舆论压力下,维和警察应善于隐藏自身的武力使用,减小影响。武力的使用,应让嫌疑人感觉到痛苦并被控制,而让外界看起来很文明、规范,控制的强度让对方感受到就够了。这是为了保护维和警察自身,避免因武力使用处于不利地位。因此,维和警察使用武力,应注意方式、方法,在打击暴力犯罪的同时,善于保护自己。
第二节维和警察武力使用分级训练基本流程
维和警察个体防护的技能是指防控的基本技能,它主要包括语言控制技能、徒手防控技能、警械防控技能和武器防控技能。由于维和警察执勤过程中,防控技能的使用是一种执法行为的表现,加上防控技能使用中,一个显著特点是对使用对象的伤害性。因此,使用防控技能通常是配合语言的控制,在语言劝解、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才使用其他防控技能,实施对对方的控制,以保证维和行动的顺利完成。
一、实战技能准备
(一)语言控制技能(见图1-2-1)
语言控制,是维和警察在执法现场依法处置违法犯罪行为人时使用的语言沟通、命令、责令或要求对方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一种控制手段。常用的语言控制有:表明维和警察身份、发出控制命令、告知法律后果以及配合维和警察行为的有益性等。
正确使用语言控制技能,有利于降低危险发生的可能性,为维和警察避免或减少使用防控技能动作创造了条件,通常凭借语言的威慑力和维和警察的综合优势,可以迫使对方放弃原有的抗拒动机或计划,而接受维和警察的指令。
(二)徒手防控技能(见图1-2-2)
徒手防控技能训练是维和警察武力使用的基础训练科目,是在语言控制基础上进行的训练。按照联合国维和警察武力使用逐步升级的要求,逐渐加大武力使用的强度和效能,力求临战控制达到最优效果。徒手防控技能训练主要包括徒手防控技能训练的基本知识、攻防技能、控制技能、解脱技能和徒手防控综合运用。
发展维和警察的动作协调能力,使维和警察具备一定的攻防技能、控制能力、解脱能力及面对危险时的综合应用能力,并掌握徒手防控的基本防、控、查、抓、带技术。
防卫技能攻击技能
(三)警械防控技能(见图1-2-3)
警械防控技能主要包括催泪喷射器的使用、警棍使用、警绳捆绑及手铐使用的技术等。催泪喷射器是警械性防控装备,催泪喷射器的使用,可以作为防控手段的一种温和型控制手段的补充,能有效地增加维和警察对暴力现场的控制选择。
警棍是警械装备,主要进行的是非致命性打击。但是,警棍又具有很强的杀伤力,如果是击打部位或力度控制不当,很容易造成致命性伤害。因此,在平时的训练中,就应该使维和警察对击打部位和力度进行准确控制,在实战对抗时,才能进行选择打击。警棍使用主要包括警棍使用的基本知识、防护技能、攻击技能、控制技能及警棍的综合运用。
(四)武器防控技能(见图1-2-4)
武器防控技能作为维和警察武力使用的最后选择,只有当其他防控手段不足以满足控制需求时,为了及时避免或减少伤害和损失,才迫不得已选择使用。在条件允许时,要尽可能警告对方,使对方明白其行为要承担的武力打击后果;当来不及警告时,要果断进行打击。
武器防控技能包括手枪的使用和长枪的使用,主要为枪支使用的安全操作规范、对枪支的安全检查和性能检查、枪支的佩带、枪支的交接、快出枪技术(静止、移动)、持枪姿势(静止、移动)、戒备观察、战术配合以及瞄准击发等技术动作。
(五)防控技能的变化使用(见图1-2-5)
在维和行动实战对抗中,技能的使用要根据实际情况需求而决定,选择相称的武力进行控制。维和警察在行动中要保持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但时刻也不能放松警惕,必须建立安全的意识,一旦危险出现,能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予以控制。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程度,在使用防控技能时应尽可能使用低伤害的防控动作,把对对方的伤害降到最低,以达到合法、安全、合理而有效地使用防控技能的效果。在实战运用时,要灵活掌握。例如:在对方抗拒维和警察实施攻击时,维和警察能躲闪而不接触对方的,尽量使用躲闪动作;如果躲闪不及,就使用格挡或搂抓等接触性的防护动作;如果格挡后对方还是对维和警察构成即时的威胁,那么维和警察就可使用攻击性的动作,控制对方;如果对方是持凶器攻击维和警察,维和警察必须根据面临的危险决定使用警械甚至武器,予以控制对方。
二、临战控制手段
(一)临战语言控制
语言控制是指维和警察在临战依法处置犯罪嫌疑人时使用语言命令、责令或要求犯罪嫌疑人保持或者做出某一行为,以达到控制对方身体活动所采取的语言方法。维和警察在临战时根据情况需要,通过语言将自己的意图明确告诉犯罪嫌疑人,使其知晓必须怎么做,不能怎么做,以及一旦违反维和警察命令时的后果,这是语言控制最直接的作用。
语言控制也是降低危险发生的可能性,有利于维和警察接近犯罪嫌疑人并实施抓捕的有效途径。值得注意的是,临场使用语言控制,应该凭借一定的优势条件,以保证语言控制的实施和效果。例如,凭借警力优势,而犯罪嫌疑人势孤力单,此时语言控制的效果就会显著;又如凭借装备和火力优势,维和警察抢先用杀伤性武器对准犯罪嫌疑人,以优势火力压制对方,使其不敢轻举妄动,这时语言控制的效果也会十分突出。在优势的条件下结合使用语言控制犯罪嫌疑人,就会形成一种有利于维和警察的情景,从而在较安全的状况下控制犯罪嫌疑人。即使实际情况千变万化,一旦形势不利于维和警察,也可以使用语言严正指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往往会瓦解犯罪嫌疑人负隅顽抗的心理,有效降低危险发生的可能性,避免暴力对抗升级,出现双方交火等后果。语言控制的主要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心理上占据优势。
2.正确使用语言控制,有利于降低危险发生的可能性。
3.为依法执法创造条件。
4.有利于维和警察之间的协同配合。
(二)临战动作控制
临战动作控制是指维和警察在接近犯罪嫌疑人的最后阶段并实施抓捕阶段,为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制服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合理技术动作。
维和警察临场处置犯罪嫌疑人是以擒获、制服对方为行动目的的。从动作方式上讲,只有靠近犯罪嫌疑人,才能对其实施抓捕。一般说来,离犯罪嫌疑人越近,危险性就越大。因此,维和警察的防卫意识和动作控制的手段都不能因为随着与犯罪嫌疑人距离的缩短而变化,甚至应该逐渐加强,特别是当移动到与犯罪嫌疑人不足1米距离的危险区域内时,维和警察的防控、上铐、搜身、带离等抓捕动作必须达到对罪犯有效控制,以防其乘机抢夺维和警察的武器进行反抗或用隐藏的凶器、武器突然袭击。所以,迅速有效的动作控制在临战中至关重要。
临战动作控制一般在缉捕和处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的最后阶段使用。内容包括射击实战姿势、地形地物的利用、位置角度的选择、合理移动的方法以及擒拿、上铐、搜身等技术动作的应用等方面。这些方面在临战中可以形成一个有机的连续过程。例如:维和警察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环境条件等临场情况调整自己的实战射击姿势,以使防护、进攻、射击、隐蔽的动作随机而行;也可以充分利用地形地物掩护自己,合理选择接近位置,以维和警察相互间有效的动作配合来保持警力、火力优势控制犯罪嫌疑人;在抓捕时按规范技术动作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搜身、上铐、带离,这些都是维和警察控制和降低潜在危险,防止犯罪嫌疑人拒捕行凶的有效手段(见图1-2-6)。
临战动作控制在实际运用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讲究接近的方法。
2.动作迅猛,制服果断。
3.徒手控制为主,警械使用为辅。
4.始终重视控制对方的手臂。
5.注意协同配合,职责分工明确。
6.根据环境条件、目标特征,选择合理有效的抓捕方法。
(三)临战武器控制(见图1-2-7)
武器控制是指维和警察依据迎战原则的要求使用武器,以武器的威慑力或火力的优势来限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为达到控制犯罪嫌疑人的目的而采取的武力方法。武器控制一般运用于缉捕或处置犯罪嫌疑人的全过程中,而且常常和语言控制结合。合理使用武器控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和掌握装备武器的性能,注重发挥武器的效能。
2.掌握使用武器的迎战原则。
3.熟练掌握武器控制的战术步骤。
维和行动中,应重视通过语言命令和武器威慑力来强迫对方按照维和警察的意图行事,使其不能随意越出被限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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