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单位:同济大学
出版时间:2019年1月第1版第1次印刷
本书概述:本书对中国第一家新型票据交换所——上海票据交换所的创立与初步发展、勉力维持、改组与拓展、停业、重新复业与交由中国人民银行接办等几个发展阶段及发展态势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同时探讨其组织结构的演变。
作者姓名: 万立明
出版社: 中国书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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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定价:95
内容简介
本书对中国第一家新型票据交换所——上海票据交换所的创立与初步发展、勉力维持、改组与拓展、停业、重新复业与交由中国人民银行接办等几个发展阶段及发展态势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同时探讨其组织结构的演变、管理与运作、上海票据交换制度从二元并存、三足鼎立到三位一体的变迁以及该所与银钱业同业团体、金融管理当局(包括中央银行、财政部等)之间的关系,归纳出相应的特征、功能,并揭示了其特殊的发展路径。
作者简介
万立明,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四部个人专著,主编教材或文献资料集多部,主持和完成国家及省部级课题项目多项,并获得过省部级教学及科研成果奖励。
目录
导 论
一、选题依据与选题意义
二、票据、票据交换与票据交换所概述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五、中国早期的票据清算制度举要
第一章
上海票据交换所的创立与初步发展(1933.1-1937.6)
一、上海票据交换所的发起、筹备与建立
二、上海票据交换所创设及创建迟滞的主要原因
三、上海票据交换所业务的初步拓展
四、交换银行与交换数额
第二章
上海票据交换所的勉力维持(1937.7-1945.9)
一、抗战时期上海的社会经济环境概述
二、太平洋战争前的上海票据交换所
三、太平洋战争后日伪对上海票据交换所的控制
四、上海票据交换所的短暂停业及其应对措施
五、交换银行与交换数额
第三章
上海票据交换所的改组、拓展与停业(1945.10-1949.5)
一、战后上海票据交换所的改组
二、新上海票据交换所的开业及其规模的拓展
三、上海票据交换所的附属机构与外延机构
四、解放前夕上海票据交换所的停业
五、交换行庄与交换数额
第四章
上海票据交换所的重新复业与交由中国人民银行接办(1949.6-1951.2)
一、上海解放后的社会经济环境概述
二、上海票据交换所的复业与人民银行在该所地位的确立
三、上海票据交换所的附属机构
四、上海票据交换所的减薪、裁员与机构精简
五、上海票据交换所交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接办
六、交换行庄与交换数额
第五章
上海票据交换所的组织结构与管理
一、上海票据交换所组织结构的演变及其特点
二、上海票据交换所的人事管理
三、上海票据交换所的业务管理
第六章
上海票据交换格局与制度的变迁:从二元并存、三足鼎立到三位一体
一、由二元并存到三足鼎立的雏形
二、上海票据交换格局的三足鼎立
三、三足鼎立交换格局的继续存在及其演变
四、上海票据交换制度的三位一体
五、上海票据交换制度大一统后的变迁
六、上海票据交换制度变迁的主要特点
第七章
上海票据交换所与上海银钱业团体的关系
一、上海票据交换所与银行业同业组织的关系
二、上海票据交换所与上海钱业公会的关系
第八章
上海票据交换所与金融管理当局的关系
一、上海票据交换所与财政部
二、上海票据交换所与中央银行
三、上海票据交换所与中国人民银行
结 语
一、上海票据交换所的主要特征
二、上海票据交换所的功能与影响
三、上海票据交换所与上海金融业的互动依存关系
四、上海票据交换所的特殊发展路径
五、政府干预、市场主导与上海票据交换所及其制度的演进
参引文献
附录一
票据交换的各项表单格式
附录二
上海票据交换所历次章程
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联合准备委员会票据交换所章程
(1933年9月26日修正施行)
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联合准备委员会票据交换所章程修正草案
(1944年11月2日)
上海票据交换所章程
(1946年8月)
上海票据交换所章程
(1950年7月12日通过)
附录三
上海票据交换所大事记
再版后记
一、选题依据与选题意义
票据交换制度是现代金融业必备的资金清算制度,也是整个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票据交换所则是通过集中办理票据交换以清偿金融业间因票据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固定场所,与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其所发挥的功能和作用是无可替代的。1933年成立的上海票据交换所是中国最早成立的票据交换所,是上海金融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然而,从现有金融史研究成果来看,学者们更多关注的是重要银行以及银钱业团体等,对于票据交换所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却少有研究。因此,相比较而言,有关上海票据交换所的研究就显得十分薄弱,甚至对其发展的基本历程也缺乏清晰的认识,更谈不上能有一本专门的系统的研究成果。金融史研究专家吴景平教授很早就指出:“银行业、钱庄业在金融史上有着重要地位,但交易所、票据交换所、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历史也应予以关注。”在吴景平先生的指导下,已经有学者对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和信托业展开深入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而唯独上海票据交换所尚无人以此为选题,因此,这一课题的研究是要厘清上海票据交换所发展的基本脉络,并揭示出票据交换制度现代化的发展规律,深化对上海金融史的研究。另外,对当今票据制度的建设也能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经验。
二、票据、票据交换与票据交换所概述
(一)票据的起源、定义与分类
票据一般是指具有一定格式,载有一定金额、日期,到期由付款人对持票人(或指定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债务凭证。票据产生于商品交换并随着交换行为的发展而发展完善的。伴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直接的货币交换行为也发生了困难,即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买和卖在时间上的不一致,使商品实体的转移与现实货币结算相分离,因此以商品赊销形式出现的商品交易便得到了发展,并进而诞生了在钱货不能两清的情况下,可以保证卖主顺利进行资金周转的信用制度,此时票据作为一种信用凭证就应运而生了。我国票据的使用与流通历史悠久,唐代的“飞钱”即是一种票据的雏形,宋代又相继出现“便钱”“交子”等票据形式。明朝末年票号的出现以及后来钱庄的诞生使得票券大为流行。票据便成为这些传统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主要工具,尤其是近代以来钱庄发行的票据,其信用度比较高,可以看作是中国现代票据的前期阶段。
票据一词实际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票据可以泛指商业上的各种单据,如发票、提货单、栈单、保单等。狭义的票据是指依规定要式签发和流通的汇票、本票、支票等信用工具而言。《票据法》研究的是狭义的票据。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的《票据法》,对汇票、本票和支票作了具体规定,以西方的票据制度为蓝本建立起中国现代的票据制度。票据交换所的交换票据是以狭义票据为主。汇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本票是出票人承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银行或经批准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因而,汇票、本票和支票都可以作为流通和支付手段,但汇票、支票是委托他人付款,有三个基本关系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本票则是出票人自己承诺付款,只有两个基本关系——出票人和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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