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论述了青少年美育教育的具体内容,包括美育教育的内容及其美的存在形态和审美的心理运作过程。书稿分上下两篇依次就美育的意义、美育特点剖析、自然美与美育、自然美的欣赏、人生美与美育人生、艺术美与美育、艺术美的类型、审美心理过程、审美需要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
作者简介
李天道,四川省彭州市人,四川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四川省文科二级教授、作家协会会员,四川省美学学会副会长,中华美学学会理事,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学会理事。在《文学遗产》《文学评论》《文艺研究》《北京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百余篇;在中华书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央编译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等多家出版社出版《普利策新闻奖名篇快读》《普利策新闻奖图语》等专著多本。获四川省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次;获省部级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7次、二等奖1次。
目录
绪论
第一节美育的意义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美育的发展过程
二、美育的内涵
三、应该避免的几种倾向
四、美育的现状与任务
五、美育的独立意义
六、美育与素质教育
第二节美育特点剖析
一、美育与“自由人”
二、美育的特点与学校的任务
三、美育的关键与美育实践方式
四、审美教育的特点
上编美育的内容与形态
第一章自然美与美育
第一节自然美的意义、特征和类型
第二节自然美的双重审美特性
第三节望峰息心:自然美对美育的意义
第二章自然美的欣赏
第一节美向何处寻?
第二节烟笼寒水月笼沙——自然景物的形象声色之美
第三节横看成岭侧成峰——变幻莫测的自然美
第四节“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自然美与人
第三章人生美与美育人生
第一节人的体态美
一、神奇的黄金分割律
二、风姿特秀的嵇康
三、林肯体现的人性美
第二节人的风度美
一、羽扇纶巾的诸葛亮
二、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
三、袒腹东床的王羲之
四、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第三节人的情感美
一、无情不是真君子
二、让世界充满爱
三、分享快乐
四、友谊地久天长
五、高山流水觅知音
第四节人的品格美
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二、岁寒而知松柏之后凋
三、赤子深情的鲁迅先生
第五节人的仪表美
一、变幻的仪态——美的骨架
二、穿衣之道——美的魔术师
三、仪表美的实践——美学理论的实体化
四、历史悠久的仪表谈——仪表的审美欣赏
第四章艺术美与美育
第一节艺术美的主观创造性
第二节艺术美的真实性
第三节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第四节形神兼备与情景交融
第五章艺术美的类型(上)
第一节文学艺术
第二节迷人的诗歌艺术
第三节绘画艺术美的特性
第六章艺术美的类型(中)
第一节凝固的舞蹈——雕塑美
一、立体的诗——雕塑的艺术美
二、瞬间的精彩——雕塑的美学特点
三、想象的美——雕塑的审美欣赏
第二节“凝固的线条”——建筑美
一、技术和美的综合——建筑的艺术美
二、“重重叠叠,层层楼阁”——建筑美的欣赏
三、凝固的音乐——建筑的音乐美
四、和周围的风景融为一体——建筑的和谐美
第三节“巧夺天工”——园林美
一、“自出心裁”的山水——园林美的特点
二、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园林艺术的诗情画意
第四节“高超细密”——工艺美
第七章艺术美的类型(下)
第一节“主人忘归客不发”——音乐美的特征
一、“无声胜有声”——音乐美的审美特征
二、流动的诗画——古典音乐美
三、音乐之王——交响乐的审美欣赏
四、流行歌曲谈
五、泥土的芳香——民歌的艺术美
六、封陈的美好记忆——历史歌曲的魅力
第二节无声的艺术——舞蹈美
一、旋转的人体——舞蹈的艺术美
二、红舞鞋上的歌——芭蕾舞的审美欣赏
三、程式化的舞蹈——戏曲舞蹈的审美欣赏
四、自娱自乐的舞蹈——现代舞蹈的审美欣赏
第三节“综合的舞台艺术”——戏剧美
一、表演艺术——戏剧美的审美特征
二、表演出来的人生——戏剧的艺术美
三、最伟大的演员和最伟大的观众——戏剧的观赏态度
四、怎样把戏看懂?——“戏剧性”的把握
第四节银屏上的艺术——影视美
一、最大众化的艺术——影视艺术的审美特征
二、献给大众的艺术——电影的艺术美
三、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电影的镜头分切
四、电影语言的组合——“蒙太奇”手法
五、电影的孪生兄弟——电视剧的艺术美
第五节纸上的音乐——书法艺术美
下编美育的心理要素与过程
第八章审美心理过程
第一节审美心理过程是诸种心理因素和谐运动的过程
第二节审美感知阶段
一、对形式美的感知是美感运动的起点
二、审美初感在审美感知中的意义
第三节审美经验阶段
一、审美经验的含义
二、审美经验结构要素的两大系列
三、审美经验结构的两大系列与审美对象内容的对应关系
第四节审美创造阶段
一、拓展审美对象的意蕴
二、构筑新的审美意象
第九章审美需要
第一节需要——主体积极性的源泉
一、需要的界说
二、审美需要是人的高级的精神需要
三、审美需要是人追求和获得审美情感的需要
第二节审美需要是审美主体的自我实现
一、对马斯洛“自我实现”概念的评价
二、审美需要是人的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三节审美需要产生与发展的条件与规律
一、激发律
二、累积律
三、情绪强化律
四、意识调节律
第十章审美感知觉
第一节审美知觉的内涵
一、日常知觉
二、审美知觉
第二节审美知觉的主要特征
一、敏感性
二、朦胧性
三、生动性
四、丰富性
第三节形式结构与情感模式
一、形式结构的张力
二、感应形式结构内蕴的张力
三、大脑生理电力场运动
第四节审美直觉、审美联觉
一、审美直觉
二、审美联觉
第十一章审美想象
第一节审美想象的内涵
一、想象与审美想象
二、审美想象产生的条件
第二节审美想象的基本特征
一、具有广阔的覆盖性
二、具有非物质功利性
三、具有明显的情绪性
四、具有普遍有效性
第三节审美想象的类型
一、不随意想象与随意想象
二、再造想象与创造想象
三、审美想象在文艺审美接受过程中的表现形式
第四节审美联想
一、审美联想的含义
二、审美联想的种类
三、审美联想的美学意义
第十二章审美情感
第一节审美情感的内涵
一、情感与审美情感
二、审美情感与道德感、理智感的联系与区别
第二节审美情感在审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静态考察
二、动态分析
第三节审美情绪
一、审美情绪的含义
二、审美情绪的表现形态
第四节审美移情
一、移情的机制
二、移情的形态
第十三章审美理解
第一节审美理解的内涵
一、审美理解的含义
二、审美认识与概念认识的区别与联系
三、审美理解与“直接观照”
第二节审美理解的层次
一、区分现实状态和虚幻状态
二、领会审美对象的含义
三、领悟审美对象的深层生命意蕴
第十四章审美体验
第一节审美体验的内涵
一、审美体验的含义
二、审美体验与非审美体验
第二节审美体验的主要特征
一、极大的灵活性和广泛性
二、强烈的个体性和主观性
三、丰富的直觉性和具体性
四、浓厚的感情性和活跃的联想力
第三节审美体验的类型
一、设身处地,将心比心的揣摩型
二、情不自禁、神与物游的迷狂型
三、设身处地与情不自禁的综合型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美育的发展过程
尽管美育在培养人与增强人的素质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但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美育在教育方针中的地位却几经起落,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况。
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1952)教育部所颁布的关于幼儿园、小学、中学的三个《暂行规程》中,都将美育列为与德、智、体育同等的地位,强调美育在整个教育机制中的重要意义。但在1957年制定的教育方针中却取消了美育的位置,后来在越来越左的政治路线影响之下,导致了当时学校教育中忽视甚至取消美育的后果。1961年,中共中央八届九中全会以后,随着“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贯彻,针对教育领域中左的倾向,人们又重提美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在不长的一段时间内取得明显的效果。但是不久之后,“文革”开始,美育即被当作封、资、修的东西而遭到无情的荡涤,在“十年浩劫”中,美育在教育领域几乎绝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春风的吹拂使得教育领域万物复苏、百废待兴,而美育也再次被提上学校教育的议事日程。1981年颁布的《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中增加了培养学生审美能力的内容,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义务教育法”,当时的教委负责人对该法所做的说明中指出,在学校教育中应当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1989年至1996年为发展阶段。这段时期,伴随着我国高校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美育再次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教育呼唤着美育的滋润。
1989年10月,全国第三次美育研讨会在四川师范大学举行,国内有名的美育学专家聂振斌、仇春林、蒋冰海等出席会议,中华全国美学学会会长、著名美学家王朝闻发来贺信,大会的中心议题是“美育与现代化”。会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必须进一步加强美育教育;年底,国家教育委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在南京师大召开。国家教委颁发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开创了我国学校艺术教育新局面。1992年5月,全国高校首届美育年会在山东大学召开。同年,《中国教育报》开辟“美育天地”专栏,宣传美育思想和实践活动。1993年2月,国务院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强调“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纲要》第35条指出:“美育对于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重要作用。要提高认识,发挥美育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不同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美育活动。”在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殷切希望“要重视美育”。在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通过并颁发了我国的教育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在《教育法》第五条中明确提出了我国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中的“等方面”,就包含美育。这就意味着美育是与德、智、体紧密相连的,是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正是在这些纲领性文献的鼓舞下,我国美育教育进入富有生机活力的自觉建设期。
1997年至今,学校美育教育工作进入完善深化时期。这一时期,学校美育教育工作得到高度的重视,国家领导人多次发表讲话,强调美育和艺术教育的重要性。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美育第一次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1999年6月15日,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上又强调,“坚持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教育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时任李岚清副总理也强调,“在高校要普及音乐艺术,培养和塑造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素质和精神风貌”。
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美育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质,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尽快改变学校美育工作薄弱状况,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这说明,党和国家已经正式把美育列为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充分肯定了美育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为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开展美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基本要求。实施素质教育,把美育重新列入教育方针,标志着我们民族审美意识的新的觉醒,标志着我们走过几十年曲折之路以后认识上有了新的飞跃,也表明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必然要求。
总之,按照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育意见》的要求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所指出的:“美育对于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重要作用。要提高认识,发挥美育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不同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美育活动。”我国学校美育教育工作发扬传统美育精神,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为核心,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以美育人,“以美滋德”“以美辅德”“以美益智”“以美传真”“以美引善”“以美健体”“以美愉心”,实行完美人格塑造,培养了数千万计的完美性人才,为国家建设,尤其是国家教育事业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美育的内涵
那么,为了增强学生素质而被列入教育方针的美育究竟是什么呢?过去曾有不少的说法,至今对此仍有争议。有人以为美育是情感教育。我国“五四”时期的教育家、美学家蔡元培就说: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冶感情为目的者也。但一来因为美学理论并非陶冶感情的唯一手段,美的事物更可陶冶感情;二来陶冶感情也不是美育的唯一目的,通过美育树立崇高的品德以及培养和提高各种技能也是不可忽略的。因此,此说虽有参考价值,但是并不十分科学。
也有人说美育是艺术教育。一些教育行政部门也是这样看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指出:“体育和美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体育和美育工作。2001年,初步建立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较为科学合理的体育、艺术教育体系,保证学校艺术教育和体育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提高教学水平。”这里显然是把美育与艺术教育看作是一回事了,认为实施美育就是进行艺术教育。正是由于这种认识,所以,在学校里常常是以艺术教育来代替美育,而实施艺术教育又仅限于音乐、美术教育。于是便形成了这样一个公式:美育=艺术教育=音乐、美术=唱歌、绘画。显然,这个公式是不科学、不恰当的。因为美育和艺术教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虽有十分密切的联系,但又有明显的区别,既不能把它们割裂、对立起来,也不应把它们加以混淆。
其实,美育是一种审美教育、美感教育,即通过审美实践活动,运用美的事物对人进行关于审美和创造美的教育。在美的世界中,美的事物多种多样,美的形态多姿多彩,审美领域无限广阔,因此,审美教育的内容是极其丰富的,它既包括艺术美的教育,也包括自然美和社会美的教育,还包括科技美和形式美的教育,等等。虽然艺术美是美的集中体现,是审美之精华,也因而是审美教育的核心内容和主要手段,但是,它并不是审美教育的全部内容,它不能代替自然美、社会美、科技美和形式美的教育。不同形态的美,具有不同的审美特征,也会产生不同的审美教育效果,因此,它们不能相互代替。即使在艺术领域中,艺术门类也是种类繁多,异彩纷呈的:除了音乐、美术之外,还有建筑、舞蹈、戏剧、书法、摄影、文学、影视艺术,等等,它们也各具特色,各有其独特的审美特征和审美教育功能。如要把美育仅仅看成是艺术教育,又把艺术教育局限于唱歌、绘画,就必然会缩小美育的范围,减少美育的内容,削弱美育的功能,限制美育的发展。也会使青少年所受的审美教育单一、贫乏,不利于他们的全面发展。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电影、电视和科学技术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它们对人们的影响也日益增强。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影视美和科技美的教育,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在学校中增设影视美、科技美的课程或在美育原理课中增加和突出影视美和科技美教育的内容,看来十分必要。
因此,今天我们提倡素质教育,实施美育就应打破过去的传统观念,把美育从艺术教育(音乐、美术教育)的狭窄范围中解放出来,使它走向更为广阔的天地,以更大的发挥美育的作用。
三、应该避免的几种倾向
首先,我们要防止功利主义倾向的出现和蔓延。近几年来,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大中城市)出现了“美育热”。许多学校(包括幼儿园)的领导和老师都把不少精力用于筹划、组织美育活动上,如举办艺术节、组织文艺会演、开办各种艺术辅导班等。许多学生家长也不惜一切代价支持和鼓励孩子上各种艺术辅导班,有的孩子甚至在一周内要上三四个班,几乎占满了他们所有的课余时间,大人孩子和疲于奔命。虽然他们的目的是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但同时,也不能否认,一部分家长这样做或多或少是受到了功利主义的驱使。
有些学校参加上级组织的比赛和评估,是为了取得好成绩,并由此获得荣誉、表彰和奖励,以便于评级和升级;有些学校办艺术辅导班,对办班质量和实效重视不够,而把眼光放在“创收”上,以便增加学校的收入,改善教职工的福利待遇;有些学校热心于组织学生去参加社会上一些企业的庆典活动,并进行文艺表演,主要是为了获取企业的“赞助”,提高学校的声誉;有些学校和学生家长支持学生积极参加艺术学习与演出活动,主要是为了培养“特长生”,争取升学考试加分。这样,学校能提高升学率,学生可以升入好的学校,家长也可以省心省钱。
上述种种带有功利主义性质的动机,与审美教育的性质和宗旨是背道而驰的。我们知道,审美活动的根本性质和显著特点是非功利性。它不计利害,不计得失,排除一切功利的欲求,摆脱生理和物质利益束缚,从而使人的精神处于一种自由解放的状态,达到“至善至美”的境界。这时的人是自由的人、幸福的人。正如美育的创始人席勒所说的:“只有美才能使全世界幸福。谁要是受到美的魔力的诱惑,他就会忘掉自己的局限。”[德]席勒著,徐恒醇译:《美育书简》,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146页。审美教育的宗旨和任务正是要培养人的超越精神,使人摆脱现实生活中的利害计较,寻求一块精神绿洲,享受心灵的自由,得到精神的慰藉。如果人的审美活动受物质利益所驱动,以追逐名利为目的,就必然陷入功利主义的误区,这就与美育的性质和宗旨大相径庭,不但不能发挥美育的应有功能和作用,而且还会将美育沾上铜臭气,使它变质变味,既腐蚀了人们的灵魂,也损害了教育工作者的形象,还败坏了社会风气。对此,我们必须加以批判和克服,以防美育中的功利主义继续蔓延。
其次,还应防止美育中的技能主义倾向。多年来,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美育的过程中,存在着这样一种带有普遍性的现象,即偏重于艺术技能技巧的传授和训练,而忽视对人的审美情感和审美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如在中小学的音乐、美术课中,虽然也注意了对学生进行审美素质的培养,但更多的是传授理论知识和音乐、绘画的技能技巧。对审美情感的陶冶,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培养,审美心理结构的塑造,健全人格的造就,一般都比较少。至于社会上各种艺术门类的考级辅导,这方面的问题就更为突出,更加严重了。结果,培养出来的人才,在艺术技巧方面也许是比较高超的,有的人甚至是拔尖的,但是,他们在审美素质和人格涵养方面却表现得很差。这样的人才难以领会艺术的真谛,更难以攀登艺术的高峰,甚至,会走进艺术的象牙塔,自我封闭,孤芳自赏,成为性格乖戾、感情冷漠、狭隘自私的“怪才”,这不能不说是美育的悲剧。
再次,美育中的形式主义也应引起我们的注意。美育总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进行,这是无可非议的,然而问题在于:近些年来,在一些美育活动中,不重视实际内容、片面追求形式的倾向有愈演愈烈之势。美育中的形式主义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表现:一方面是在美育活动中一味追求规模的宏大、场面的壮观、气氛的热烈,热衷于搞艺术节、影视周、美育月,以便造成“轰动效应”,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另一方面则是在一些文艺演出中只注重服饰的华贵、化装的靓丽、道具的考究、舞台的辉煌、场面的热闹,让人们眼花缭乱,目不暇接,至于节目的内容,却是空洞贫乏、索然无味,既不能给人以美的感受,也不能给人以思想的启迪,在热闹之后,没有给人留下美好的印象,有的甚至相反,给人造成不良的影响。
最后,我们还应该避免美育功能的单一化、庸俗化。20世纪90年代初,许多学校以及影视制作部门在开展美育活动和制作综艺类节目时,往往偏重于消遣和娱乐,不在开发其中的教育、净化和审美作用上多下功夫,出现了美育功能单一化和庸俗化的偏向。这些节目多是邀请明星做嘉宾,他们在台上使出浑身的解数出洋相,逗人乐,有的装腔作势,哗众取宠,还有的搞低级趣味,俗不可耐。这种节目已经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厌烦和批评。一些有文化涵养的明星开始拒绝参加这种活动,以维护自己的形象和艺术的崇高。
固然,在现代社会,由于竞争的激烈、生活的紧张,人们确实需要放松和休息,需要消遣和娱乐,但是消遣和娱乐只是美育的功能之一,而不是它的全部。如果过多过滥地搞这类消遣娱乐节目,而忽视其教育和审美的功能,必然使它们失去深厚的文化内涵和高尚的品位,而滑向浅薄、庸俗的境地,以至造成难以自拔的恶性循环:庸俗的艺术培养大批庸俗的观众,庸俗的观众又为庸俗的艺术提供市场,促使庸俗的艺术产生和蔓延。这样循环下去就会使人们的审美素质日趋下降,其恶果是不堪设想的。
四、美育的现状与任务
长期以来,不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对美育是不重视的。在他们的观念中,一是认为美育课就是音乐、美术课,这些都是辅助课,是“饭后甜点”,不能当“正餐”;二是认为美育就是要搞好课余文艺宣传活动,活跃学校的气氛。因此,在一些学校里,常常把美育只当成是音乐、美术课教师和负责团队工作教师的事,一提到开展美育活动,就认为只要把音乐、美术课上好,把课外文艺宣传活动组织好,就算完成任务了,美育似乎与其他课的教师无关。有的学校则不重视配备美育教师,经过专业训练的美育师资缺乏。至于美育课则是可上可下,可有可无,常常要给主干课让路。
这种状况是违背中央指示精神的。教育部曾三令五申多次下达文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开设美育课程,保证美育课的课时量,要求配备专职美育教师,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党中央和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指出:“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中小学要加强音乐、美术课堂教学,高等学校要求学生选修一定学时的包括艺术在内的人文学科课程。”这就是说,美育应当渗透在各门课程的教学之中,贯穿在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体现在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形成美育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局面。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美育的作用,才能对学生的全面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一些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在组织美育活动时,为了获奖、上名次,为了给学校争荣誉,为了培养特长生、提高升学率,只重视对少数文艺活动骨干和积极分子的培养,给他们提供各种条件,创造各种学习、训练和表演的机会,让这些学生充分施展自己的艺术才能。而对大多数学生的审美需求和积极性则缺乏关心和调动,对他们的艺术潜能更缺少发现和发掘,认为他们只能当美育活动的旁观者,做捧场的观众。这样一来,美育活动似乎变成了少数学生的专利。多数学生受到冷落,甚至成为被遗忘的人群,这是认知上的严重偏执。
美育既然是国民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就应该面向全体学生,特别是在中小学阶段,美育更应当面向每个学生,不论其背景、天赋如何,也不论其是否有残疾,都有享受审美教育的权利。学校必须保证每个学生的学习条件,教师要关心和尽可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审美需求,善于发现和发挥每个学生的艺术潜能。应当看到,尽管学生在艺术天分和才能上是有差异的,但是天分不高不等于没有资格。如果在基础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因为一些学生的审美能力和艺术才能偏低,就把他们排除在美育活动之外,这无疑是剥夺了他们接受审美教育的权利,不仅压制和扼杀了他们的艺术才能,而且也剥夺了他们在审美活动中获取知识的权利,影响了他们的全面发展,这是违背党的教育方针的。
总之,时代的车轮早已迈入21世纪。党中央、国务院已经作出了《决定》,并且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决议和会议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在我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其中包括加强美育。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特别是美育工作者,要乘第三次全教会的东风,认真学习《决定》的精神,并以此为指导,深入学习和研究美育理论,用科学的美育理论去分析解决当前美育误区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把我国的美育引向健康发展的轨道。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美育和艺术教育的关系,以艺术教育为龙头带动全方位的审美教育。要努力克服美育中的功利主义、技能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倾向,纠正一些人对美育功能的片面理解,维护美育的纯洁性和崇高性,充分发挥美育在培养人的审美情感、净化人的心灵、塑造人的健全人格等方面的作用。学校审美教育工作开展则要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高度,认识美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积极动员教职工关心和参加美育活动,让他们从中受到美的陶冶,提高自己的审美素质,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五、美育的独立意义
具体剖析美育,我们可以看到它不可替代的特质与内容。学校教育就其本来的意义说,不过是对学生施加影响,使其得到培育和教化。一个现实的人,无非包括肉体和精神两个方面。对于肉体的培训和教化构成了体育。按照康德以来的传统分类方法,人的精神或心理可分为知、意、情三类。分别与之相对应的哲学范畴是真、善、美,而以它们为对象的哲学分支学科分别为逻辑学(认识论)、伦理学和美学。这些学科运用于教育实践,则分别构成智育、德育和美育。犹如真、善不能代替美,逻辑学、伦理学不能代替美学一样,智育、德育也不能代表美育。美育同德、智、体诸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各育虽然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但各有各的性质、内容、任务和功能,不能相互包含,相互代替。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学校教育不仅要抓好智育,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美育是全面发展教育不可或缺的一根支柱。在教育这个系统工程中,如果缺少美育就不能实现学生自由和谐的发展和素质的全面提高。在素质教育中,美育具有区别于德育、智育和体育的独特功能,这种功能就在于培养和提高包括审美素质在内的学生的全面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等),实现人格的完善。从一定意义上说,美育是通向学生的全面而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早在1793年,德国美学家和文学家席勒就从人道主义理想出发,提出了美育在人格(他称为人性)完善中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他看来,人性的完善要通过感性的人向理性的人的提升来实现,而审美则是从感性的人通向理性的人的不可缺少的桥梁。他说:要使感性的人成为理性的人,除了首先使他成为审美的人,没有其他途径。席勒的理论无疑带有空想的性质,然而他肯定了美育在人格完善中特殊的巨大作用,则是难能可贵的。
美育之所以具有如此巨大的作用,首先由于美育具有完整性与和谐性的特点,它培育学生的有机的、整体的反应能力,使人的心灵在形式感受、意义领悟和价值体验中达到一种和谐而自由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学生的各种能力都得到协调发展而不损害有机统一的整体,从而促进学生人格的完善。正如德国哲学家卡西尔所说,正是审美经验的这一特性,才使艺术成为人文教育体系的一个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艺术是一条通向自由之路,是人类心智解放的过程,而人类心智的解放则又是一切教育真正的终极目标。其次由于美育具有感性与理性、情感与理智相融的特点,它通过对感性形式的直观,达到对其中蕴涵着的意味的领悟和抒情,开启学生的创造智慧;同时通过陶冶性情,净化情感欲念,把情感与理智的沟通融入学生的价值取向、意志抉择和行为动机的取舍之中,从而给学生的理性世界带来灵性和感染力,使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结合在一起,成为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