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单位:菏泽学院
出版时间:2014年3月第1版第1次
本书概述:本书从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关联角度,结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研究视角,运用丰富的文献资料,采用“同情理解”方法,应用历史学、灾害学、地理学、宗教学、社会学、人类学、统计学、心理学、民俗学等学科相
作者姓名: 董传岭
出版社: 中国文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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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定价:39
内容简介
本书从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关联角度,结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研究视角,运用丰富的文献资料,采用“同情理解”方法,应用历史学、灾害学、地理学、宗教学、社会学、人类学、统计学、心理学、民俗学等学科相关知识,以山东为例,全面、系统探讨晚清水、旱、虫、风、雹、疫、震、霜、雪等自然灾害概况、特点、成因,以及灾害对生态环境、乡村人口、乡村经济、赈灾救荒、社会冲突、乡村习俗等影响。
作者简介
董传岭 1970年生,山东梁山人,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灾荒史、社会生活史研究,在《史学集刊》、《历史教学》(高校版)等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
导言
一、晚清山东自然灾害概览
(一)晚清山东自然环境与行政区划
(二)晚清山东自然灾害概述
(三)晚清山东自然灾害特点
(四)晚清山东自然灾害成因
(五)晚清山东自然灾害对生态环境影响
二、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乡村人口
(一)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人口变动
(二)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人口结构
(三)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人口素质
三、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乡村经济
(一)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农业经营
(二)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乡村借贷
(三)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土地兼并
(四)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雇佣关系、租佃关系
四、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赈灾救荒
(一)政府赈灾救荒
(二)民间赈灾救荒
五、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社会冲突
(一)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盗匪猖獗
(二)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抗粮抗税斗争
(三)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农民起义
(四)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反洋教斗争
六、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乡村习俗
(一)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社会信仰
(二)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岁时节令
(三)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婚丧习俗
(四)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居住习俗
结语
注释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导言
一、选题的意义、价值与作用
自然灾害是指自然变异超过人类社会承受能力所造成的损害。由于旧中国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低下,几乎有灾即荒,所以人们一般把自然灾害称为灾荒。自然灾害是否发生以及大小,与人类社会承载力紧密相关;同样程度的自然变异,发生在不同历史时期及不同经济实力的国家或地区,就会造成不同损害。自然灾害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诸方面关系密切,是影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仍严重的国度。山东自古就是自然灾害频发严重的地区之一,早在公元前831年就有“泰山震”的记载,这是山东最早的自然灾害记录,也是我国地震的最早确切记载;[1]以后,有关山东自然灾害的记载史不绝书。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早就引起人们关注,《管子》载:“善为国者必先除其五害。……水,一害也;旱,一害也;风雾雹霜,一害也;厉(疾病也),一害也;虫,一害也。此谓五害。五害之属,水最为大。五害已除,人乃可治”。[2]晚清(1840-1911年)衰世,吏治腐败、列强掠夺、社会动荡、经济凋敝,人们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严重萎缩,以致山东水、旱、虫、雹、风、疫、霜、震、雪等自然灾害异常严重,几乎无年不灾,水、旱灾害尤甚,特别是1855年黄河自铜瓦厢决口改道山东入海,更给山东带来无尽灾难。晚清山东频仍严重的自然灾害对乡村人口、乡村经济、社会冲突、赈灾救荒、乡村习俗等都产生巨大影响,加剧了乡村贫困与落后,助推日渐式微的清王朝覆亡。
当今,自然灾害仍是人类生存和发展大敌,引起人们对自然灾害的极大关注。1987年,联合国确定1990—2000年为“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旨在把自然灾害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所造成的损失减轻到最低限度。近些年来,中国重大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如1998年全国性洪涝灾害、2003年春夏“非典”肆虐、2008年1月南方数省大雪灾、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这一场场惊心动魄的灾难,告诉我们自然灾害仍然是我国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威胁,提醒我们必须给予自然灾害足够重视,必须大力加强自然灾害研究。
自然灾害与国计民生休戚相关。自然灾害影响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它不仅对人们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还对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产生重大影响。晚清衰世,内忧外患并臻,社会矛盾加剧,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严重萎缩,荒政弊端丛生,名不副实,特别是清政府忙于镇压太平天国,听任黄河在山东漫流20年,给山东带来无尽水患,造成广大乡民严重的生存危机,致使他们铤而走险,走上反抗道路,从而加速了清王朝灭亡。对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进行全面、深入研究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它不仅使我们全面了解晚清山东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的面相,提供准确把握晚清历史的新视角,也有助于更加全面、深刻地认识和了解中国历史和中国灾荒史。而且,该研究也具有重大现实意义。2004年3月10日,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方面。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2008年,环境保护部成立,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这都促使我们加强对自然灾害关注和研究。对晚清山东自然灾害概况、原因、特点、影响及荒政利弊等加以研究,具有重要现实参考价值,可使我们加深对自然灾害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总结与自然做斗争、抵御和抗击自然灾害的经验,为当今的防灾、减灾、救灾与和谐社会构建服务。
二、学术史综述
自然灾害史研究是社会史研究的重要内容。现代意义的中国自然灾害史研究起步较早,20世纪20年代,于树德、竺可桢等就在《东方杂志》发表了有关自然灾害研究的文章。1937年,邓云特的《中国救荒史》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对中国灾荒史研究具有划时代意义。但在以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灾荒史研究并未得到应有重视。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史研究兴起,在1985年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近代灾荒研究”课题组推动下,灾荒史研究有了长足发展,主要成果如下:
1.论文
有关灾荒史研究的论文颇多。对灾荒成因进行研究的论文主要有:康沛竹的《晚清时期对灾因中社会因素的认识》(《社会科学辑刊》,1997年第4期)、《晚清灾荒频发的政治原因》(《社会科学战线》,1999年第3期);王金香的《近代北中国旱灾成因探析》(《晋阳学刊》,2000年第6期);满志敏的《光绪三年北方大旱的气候背景》(《中国近代史》,2001年第4期)等。对灾荒进行全面研究的有:吴德华的《试论民国时期的灾荒》(《武汉大学学报》,1992年第3期);林敦奎的《晚清福建水灾概述》(《福建论坛》,1993年第5期);魏宏运的《1939年华北大水灾述评》(《史学月刊》,1998年第5期)等。有关荒政的论文主要有:王承仁、胡克刚的《试释孙中山的备荒救灾思想》(《武汉大学学报》,1991年第5期);谷文峰、郭文佳的《清代荒政弊端初探》(《黄淮学刊》,1992年第4期);李文海的《晚清义赈的兴起与发展》(《清史研究》,1993年第3期);李向军的《清代荒政研究》(《文献》,1994年第2期);吕美颐的《略论清代灾赈制度中的弊端与防弊措施》(《郑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等。对自然灾害的影响进行研究的主要有:林敦奎的《社会灾荒与义和团运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王振忠的《河政与晚清社会》(《湖北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李文海的《甲午战争与灾荒》(《历史研究》,1994年第6期)等。
2.论著
1990年,李文海等的《近代中国灾荒纪年》(湖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系统记述了1840—1919年自然灾害的概况,包括自然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况及政府的救灾措施等。李文海、周源的《灾荒与饥馑(1840—1919)》(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以《近代中国灾荒纪年》为基础,对近代灾荒及清政府的救灾进行纲要式的描述和分析。1993年,李文海等的《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续编》(湖南教育出版社)问世,记述了1919—1949年的灾荒。1994年出版的《中国近代十大灾荒》(上海人民出版社),对中国近代史上十次灾情重大自然灾害的成因、过程、影响等进行研究,并力图探求我国灾荒发生的规律。此外,邱国珍的《三千年天灾》(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版),概述了我国历代灾荒的概况;胡思明、骆承政主编的《中国历史大洪水》(中国书店2006年版)则选编了91场洪水灾害。马宗晋、郑功成主编的《中国灾害研究丛书》(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十二种,即《灾害学导论》、《灾害经济学》、《灾害管理学》、《灾害保障学》、《灾害历史学》、《灾害统计学》、《灾害社会学》、《灾害医学》、《中国的大气海洋洪涝灾害》、《中国的地震地质灾害》、《中国的矿山灾害》、《中国的交通灾害》等,对中国的自然灾害进行全面研究,填补了灾害史研究的许多空白。夏明方的《民国时期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中华书局2000年),则对民国时期自然灾害及对乡村社会的影响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研究。孙绍骋的《中国救灾制度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对从古代到当代的救灾制度进行探讨。蔡勤禹的《民间组织与灾荒救治》(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探讨了民间组织的灾荒救治。李文海的《天有凶年—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三联书店2007年版)揭示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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