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以藏传佛教寺院为研究对象,结合北京和承德现存的藏传佛寺,采取实测、摄影、访谈等方式获得第一手资料,加以归纳分析,并运用宗教学、旅游学、文化学的多维视野进行总结,以藏传佛教宗教旅游的主体和客体的互动为主线,较为全面和深入地论述藏传佛教寺院宗教文化旅游的当代价值、资源保护性开发、市场调查分析、产品体系构建的理论、现实和操作问题等。该书对解决藏传佛教寺院和旅游相结合的理论构建和现实需求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针对性。
作者简介
陆 朋 河北师范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旅游服务与管理,主持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近年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编教材《餐饮服务与管理》《餐饮营销》《旅游市场营销》等6部。
王 杨 河北师范大学旅游系讲师。
第一章 藏传佛教概述
第一节 藏传佛教的发展历史
第二节 藏传佛教的主要教派和活佛转世
第三节 藏传佛教的影响
第二章 北京、承德的藏传佛寺概述
第一节 北京地区的藏传佛寺
第二节 承德地区的藏传佛寺
第三章 藏传佛教文化旅游的当代价值
第一节 藏传佛教文化旅游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藏传佛教文化旅游的当代价值
第四章 藏传佛教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
第一节 藏传佛教文化旅游资源的含义和特征
第二节 藏传佛教文化旅游资源的类型和旅游价值
第三节 藏传佛教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
第五章 藏传佛教文化旅游市场调查与分析
第一节 藏传佛教文化旅游游客的身份特征
第二节 藏传佛教文化旅游游客的行为分析
第六章 藏传佛教文化旅游产品体系构建
第一节 藏传佛教文化旅游产品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藏传佛教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条件分析
第三节 藏传佛教文化旅游产品体系构建
第四节 基于潜在市场细分的藏传佛教文化旅游体验设计
附录一 藏传佛教文化旅游调查问卷
附录二 藏传佛教宗派、僧职和活佛之称谓
附录三 藏传佛教寺院教育的发展历史及其特质
附录四 藏传佛教密宗与北京雍和宫
参考文献
第一章藏传佛教概述
第一节藏传佛教的发展历史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最初流行与中印度横河流域一带。孔雀王朝时期,阿育王奉佛教为国教,广建佛塔,刻赦令和角隅于摩崖和石柱上,从此传遍了南亚次大陆的很多地区。同时又派传教法师到周围国家传教,东至缅甸,南至斯里兰卡,西到叙利亚、埃及等地,使佛教逐渐成为世界性宗教。
佛教在发展和传播中,逐渐形成了南传和北传两大系。南传一系在亚洲的南部,包括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和我国南部云南省的傣族地区。这一系属上座部,俗称小乘,即巴利语佛教。北传一系在亚洲的北部,包括中国、朝鲜、日本和蒙古、越南。这一系俗称大乘。
北传一系的佛教是以我国为中心再往外扩展传播。约在公元纪年前后,佛教传入中国。在汉代被视为神仙方术的一种,至南北朝时,进入鼎盛时期,形成了很多具有中国民族特点的宗派。宋代以后,佛教各宗派趋于融合,同时儒、佛、道的矛盾也逐渐消解。7—8世纪佛教分布由印度和中国汉区传入中国西藏,到10世纪中叶后形成藏语系佛教,后又辗转传到四川、青海、蒙古和俄国布里特亚蒙古族居住的地区。北传一系佛教即此分为汉语系佛教和藏语系佛教。
藏语系佛教又称为西藏佛教,是根据现代对《三藏》经典弘传使用的语言文字来划分的,是中国佛教的组成部分,也是佛教在西藏的地方形式。西藏佛教历史悠久,在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并传播到相当广泛的地区。在我国,信奉藏传佛教的民族有藏、蒙、土、羌、裕固等,汉族中也有信奉者;从地域上说,遍及西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新疆、内蒙古等省(区)。在国外,藏传佛教早已传播到印度、不丹、尼泊尔、锡金、蒙古人民共和国、原苏联的布里亚特自治共和国(布里亚特蒙古)和图瓦自治共和国(唐努乌梁海),最近30年来,又在西方国家得以传播和发展。
一、藏传佛教概述
藏传佛教,或称藏语系佛教,有的称为西藏佛教、喇嘛教,是指传入西藏的佛教分支。藏传佛教,与汉传佛教、南传佛教并称佛教三大体系。藏传佛教是以大乘佛教为主,其下又可分成密宗与显宗传承。虽然藏传佛教中并没有小乘佛教传承,但是一切有部及经量部对藏传佛教的形成,仍有很深远的影响。
藏传佛教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藏族地区形成和经藏族地区传播并影响其他地区(如蒙古、锡金、不丹等地)的佛教;二是指用藏文、藏语传播的佛教,如蒙古、纳西、裕固、土族等民族即使有自己的语言或文字,但讲授、辩理、念诵和写作仍用藏语和藏文,故又称“藏语系佛教”。
二、藏传佛教的发展史
藏传佛教的发展史由前弘期、灭法期和后弘期组成。前弘期是藏传佛教的形成期。对于西藏,佛教是一种“进口产品”。在其传入西藏之前,西藏高原各部族的宗教信仰为苯教。苯教是其原始巫教,它是一种多神崇拜,相信“万物有灵”。公元7世纪吐蕃王朝统一西藏之后,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政治条件,促进了社会经济尤其是农业经济的发展,定居农业区的出现,为佛教活动场所的建立创造了条件。在政治方面,佛教较之苯教更加适应吐蕃奴隶制统治阶级的需要。佛的形象至高无上,像这样按照人间君主形象塑造的尊神,对于强化统一王权的吐蕃赞普来说,是最理想的思想武器。公元641年松赞干布迎娶唐朝文成公主,与唐结为盟好(图1-1)。在此之前,吐蕃已经征服了尼泊尔,并娶墀尊公主为妻。唐和尼泊尔都是盛行佛教的国家,两位公主各自带了一尊释迦牟尼佛像来西藏,松赞干布为安置两位公主所带佛像,修建了两座佛寺,一座供奉墀尊公主带去的泥式佛像,称为“四喜幻显殿”,即今大昭寺之前身;另一座供奉文成公主携带的汉式佛像,称为“逻娑幻显殿”,即今小昭寺之前身。松赞干布于公元650年去世,其后的50余年间,佛教在吐蕃稳步发展。公元755年,赤德祖赞去世,新赞普赤松德赞即位。由于尚且年幼,贵族大臣们发动了西藏历史上的第一次“禁佛运动”。尽管赤松德赞年幼无力反对苯教大臣们的禁佛,但作为王室的代表,在其成年后,仍然力图发展佛教。赤松德赞以佛教为号召,请来印度著名僧人寂护大师和莲花生大师,修建起西藏第一座剃度僧人出家的寺院—桑耶寺(图1-2)。到了赤祖德赞(公元815-838年)时,作为一个虔诚的佛教徒,积极扶持佛教,增建了很多寺庙,并规定“七户养僧”的制度。松赞干布、赤松德赞、赤祖德赞在藏文史籍中被合称为“三大法王”。
图1-1文成公主进藏图
图1-2桑耶寺
赤祖德赞的兴佛措施增加了群众的负担,也引起反佛大臣的强烈不满,激化了兴佛王室与苯教大臣间矛盾。公元838年,苯教徒将赤祖德赞谋害,拥戴其兄朗达玛为赞普,掀起一场大规模的灭佛运动,史称“朗达玛灭佛”。从佛教入藏开始至朗达玛灭佛运动开展的这段时间史称藏传佛教前弘期。
朗达玛灭佛是西藏佛教史上的第二次禁佛运动,比第一次禁佛广泛得多,对佛教的打击报复也更为严重。朗达玛首先停建、封闭佛寺和破坏寺庙设施,桑耶寺、大昭寺等著名寺庙神殿都被封闭,小昭寺当作牛圈使用,凡是佛教活动的场所都遭到了查禁。接着焚毁佛经,有数量众多的各种佛经被烧掉。佛教僧人同时遭到镇压,僧人的处境惨不忍睹,根本无法在吐蕃生存下去,只得另找出路。
朗达玛于公元842年被贝吉多吉暗杀,死后,佛教并未得到复兴,反因赞普被喇嘛刺杀,其亲信更迁怒于佛教僧人和信徒,西藏境内僧人无一幸存。佛教文化固被灭除殆尽。朗达玛死后,他的两个儿子永丹和欧松之间王位相争,使吐蕃王室分成两支,累年相向,战乱不断。吐蕃在各地的将领也拥兵称雄,彼此征伐,过去一些归属吐蕃的部落也相继脱离其管辖。紧接着一场奴隶平民大起义爆发,席卷了整个西藏地区,吐蕃王朝在这样的局势下随着佛教的衰落而崩溃。在这约百年之久的时期,纵然有人试图恢复佛教,亦因内乱受阻。
朗达玛是针对佛教的佛、法、僧三宝来摧毁佛教的,虽时间不久,但对佛教的打击却是十分沉重,以致西藏佛教史把“朗达玛灭佛”开始至其后的百年间称为藏传佛教的“灭法期”。
“朗达玛灭佛”后,因爆发奴隶平民大起义,吐蕃奴隶制王朝崩溃,西藏社会逐步进入封建农奴制发展时期,呈现出封建割据局面。由于生产力获得解放,社会经济和文化经济逐步繁荣起来,孕育了藏传佛教的最终形成。
当“朗达玛灭佛”发生时,正在曲卧日(今西藏曲水县一带)静修的藏饶赛、约格琼、玛释迦牟尼三名僧人即收拾经典辗转逃至多康(今青海、四川等藏区)地区,他们与汉僧一起剃度了西藏佛教史上著名的历史人物喇钦·贡巴饶赛(公元892-975年)。以后喇钦广建塔寺,招徒弘法,逐步在丹底(今青海塔尔寺东南)形成了一个佛教中心。卫藏(今西藏前后藏)桑耶领主意希坚赞派遣卢梅·楚臣喜饶等10人到安多向喇钦学法,并于公元978年左右学成后返回卫藏,这是佛教复兴势力从多康进入卫藏的标志,史称“下路弘法”。
吐蕃王朝崩溃后,朗达玛之孙尼玛衮逃到阿里,逐步发展成为雄踞一方的新兴封建势力,其孙意希沃建立古格王朝,大兴佛教,修建托林寺,出家为僧,并派仁钦桑布等人赴克什米尔等地学法译经。意希沃的侄儿绛曲沃于公元1042年聘请印度高僧阿底峡到古格,在托林寺等地讲经说法,翻译佛典,使古格也成为佛教中心。应卫藏领主邀请,公元1045年阿底峡自阿里进入卫藏地区,这是佛教复兴势力由阿里进入卫藏的标志,史称“上路弘法”。
佛教复兴势力通过“下路弘法”和“上路弘法”进入卫藏,是藏传佛教开始形成的标志,习惯上,人们将后弘期开始的年代定义为公元978年,也将这一年作为藏传佛教开始形成的标志年代。
后弘期开始逐步形成的藏传佛教之所以不同于前弘期佛教,是因为它是印度佛教与藏族地区原始苯教相互融合的结果,是藏族地区地方化了的佛教。它经过与苯教的长期斗争,相互渗透融合,而以佛教的经典教义为基础,又在宗教仪式、宗教神灵方面,吸收不少苯教的东西,从而形成一种西藏地方形式的佛教。以后,在寺院僧侣组织制度等方面更是西藏化,所以人们将新兴的佛教成为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
第二节藏传佛教的主要教派和活佛转世
一、教派
在11世纪的中期,西藏封建社会有了进一步发展,在封建统治者的支持下,弘法的僧侣总是沿着人们往来频繁的交通线活动。各地封建割据势力的经济实力和统治地位都已经巩固,互相之间开始了兼并的争夺,依附于不同封建集团的寺院僧人之间,门户之见也随之而日益鲜明地表现出来。原先从我国青、康和印度、克什米尔进藏的弘法僧侣,流派不一,特别是大乘晚期佛学,派系的传承纷纭,诸家立说不一,门户显然,流入西藏,使藏僧学佛译经收徒弘法,也各有门庭。这些不同的流派,设教布道,各化一方,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派别。从11世纪以后,陆续出现了二三十种教派和教派支系,其中主要的是宁玛、萨迦、噶举和噶当等。到15世纪初,格鲁教派形成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新的教派了。格鲁教派的形成和它对各派的领导地位的确定,正是西藏地方封建政权达到完全统一的一种反映。
与当时藏族社会封建领主割据局面相适应,藏传佛教不同于无教派之分的前弘期佛教,而是以密教传承为主发展形成了各教派。藏传佛教各派不仅密教传承不同,而且各依其传承和对佛典教理乃至仪轨法门进行不同的诠释,形成了独具特点的各种佛学思想体系。这些教派与世俗封建领主相结合,逐渐使宗教与经济、宗教与政治的关系“二位一体”化,形成了一种强大的政治、经济实体,深深地扎根于藏族社会之中。藏传佛教史上有很多教派,主要教派有宁玛派、噶当派、噶举派、萨迦派和格鲁派。
(一)宁玛派
宁玛派,是中国西藏佛教最重要的教派之一,是传入西藏的佛教吸收原始苯教内容而形成的最早教派。藏语“宁玛”,意为“古”、“旧”的意思。所谓古,是说这个教派是西藏佛教各派中历史最久远的一派,是莲花生大师传下来的,比其他教派的形成早了三百余年;所谓旧,是指西藏前弘期所传的佛教,对后弘期所弘传的佛教而言,后者为新,前者为旧。但从佛教内容来说,前后两期所弘传的显教,是没有分别的,只是秘咒方面有所不同,前弘期系旧派秘咒,所以宁玛派就是指西藏前弘期所弘传的密教。该派因僧人均戴红帽,故称“红教”或“红帽派”,它是传入西藏的佛教密教吸收了西藏原始的苯教内容而形成的最早教派。
(二)噶当派
噶当派是藏传佛教的重要教派之一。除宁玛派之外,它是在后弘期中出现最早的一个教派。藏语“噶”字意为“佛语”,“当”字意为“教授”或“教诫”。“噶当”意指一切佛语(包括显、密教的经、律、论三藏)都是对僧人从日常行为到修法成佛全过程的指示和指导。这种提法是从阿底峡大师开始的。所以,噶当派发源于阿底峡,但实际的正式创始人是阿底峡的大弟子仲敦巴(公元1005-1064年)。阿底峡入藏弘法,作《菩提道灯论》,阐明显密教义不相违背之理和修行应遵循的次第,为噶当派的理论和实践打下了基础。仲敦巴拜阿底峡为师,学习显密各种教法,阿底峡示寂以后,其后众多弟子跟随仲敦巴学法。公元1056年初,仲敦巴在4个地方建立热振寺作为根本道场,后来逐渐形成噶当派。仲敦巴死后,其三大弟子分别传法,又形成教典、教授、教诫三派。
(三)噶举派
噶举派是藏传佛教的五大教派之一。藏语“噶举”意为“教授传承”、“口授传承”,因为该派所注重的密法修习,是通过师徒口耳相传继承下来的,故名“噶举派”。又因该派僧人穿白色僧衣,故又称“白教”。此派的传承比较复杂,最初有两个系统,即香巴噶举和达波噶举。这两个系统的传承均来自印度,传承是同源的。传入西藏后,由于条件的变化,发展有所不同,香巴噶举到14—15世纪以后就销声匿迹了,而达波噶举则一直传了下来。故习惯上所指的噶举派是达波噶举。
(四)萨迎派
萨迎派是藏传佛教的五大教派之一,藏语“萨迎”意为“灰土”,主寺建立在萨迦地方,山坡上有一片灰白色的岩土,固称“萨迦寺”,教派也就叫“萨迦派”。这派的喇嘛也头戴红帽,故有人称他们为“红教”。但习惯上将萨迦派称为“花教”,因为该派寺院的围墙上涂有象征文殊、观音和金刚手菩萨的红、白、蓝三色条。该派在藏传佛教中有较大影响,其发展与衰落与元朝中央政权的灭亡密切联系在一起,在历史上有它独特的作用。
(五)格鲁派
格鲁派是藏传佛教五大教派中最后形成且影响力最大的教派,兴起于公元15世纪初叶,后在清朝中央政府扶持下势力迅速扩张,很快成为占主流地位的教派。“格鲁”藏语意为“善规”,这是从该派倡导严守戒律而来的。因在噶当派教义之上发展而成,又称“新噶当派”。宗喀巴大师(公元1357-1419年)创立格鲁派,从1388年,宗喀巴改戴桃形尖顶黄帽,表示他重视戒律,后来持律的大德们都戴黄帽,即用黄帽作为戒法重兴的象征,并成为该派的标志,故俗称“黄教”。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被合称为“格鲁派拉萨三大寺”;三大寺加上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被称为“格鲁派四大寺”;四大寺连同青海的塔尔寺、甘肃的拉卜楞寺,被合称为“格鲁派六大寺”。
……